湖北荆州多名干部因“为官不为”问题被查处

11.11.2014  19:50

监管不力、违规审批、把关不严、瞒报“吃空饷”……湖北省荆州市纪委监察局11日公开通报了近期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党员干部失职渎职、“庸官懒政”等“为官不为”问题的情况,并对6起典型案件进行了曝光。

荆州市城乡规划局部分干部违规审批问题。2013年5月,荆州市城乡规划局总规划师、党委委员王婷违规发放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造成了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构成渎职错误。2014年9月,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王婷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市直机关纪工委、市城乡规划局分别给予在该项目审批过程中违规审批、越权审批的该局行政审批科科长殷先培党内严重警告、行政撤职处分。

荆州区相关人员在秸秆禁烧工作中监管不力问题。今年10月9日上午,城南开发区三红村十一组发生大面积焚烧秸秆问题。对此,荆州区环保分局局长李天奇引咎辞职;城南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欧阳传坤和城南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副局长、城南开发区禁烧办主任周哲以及三红村党总支书记李四海和村治保主任陈金龙被免职。另有多名责任人被诫勉谈话。

荆州开发区相关项目负责人对中介机构把关不严、工作失职问题。荆州开发区财政局党支部委员、工会主席贺平,荆州开发区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杨念东均被行政记过。

石首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对群众报警求助处理失当,导致纠纷升级,造成不良影响。石首市公安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郑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协警马超被辞退。相关负责人被诫勉谈话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除此之外,沙市区立新乡副主任科员黄金枝、乡财政所副所长董能清上班期间用办公电脑玩游戏,违反工作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监利县黄歇口镇初级中学校长罗俊瞒报“吃空饷”人员问题,并将相关经费截留、挪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免去校长职务。

【责任编辑:樊欢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