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修改“苹果税”政策 将不会对个人收到的网络打赏提取抽成
9月17日,记者获悉,苹果对iOS软件的审核政策进行了修改,将不会对个人收到的“网络打赏”提取抽成,而这或许是苹果对中国市场的妥协。
苹果此次对iOS软件的审核政策进行了几部分修改,其中一条就是不再抽取三成分成(俗称“苹果税”)。据悉,苹果允许个人面向个人的“金融礼物”绕过苹果内部交易支付体系,这意味着未来苹果将不会对这些个人到个人的礼物交易提取抽成,但是苹果也同时规定,移动软件的开发商不得从这些虚拟礼物支付中直接受益或者抽成。另外,苹果还要求用户提供“赏金礼物”是完全自愿可选的行为(即并非平台要求)。
苹果还在新政策中强调说,涉及到数字内容和服务的赏金礼物将被列为软件内消费,这意味着苹果将抽取三成分成。以网络直播服务为例,未来用户可以直接面向主播个人通过虚拟礼物进行支付,但是直播服务公司则不得从这些支付中抽取费用。
不过,有业内人士分析称,苹果此次规定的最后一句是:任何与数字内容与服务相关联的礼物必须经过内购流程。这又模糊了打赏行为,因为大部分打赏者都是在接收过某些内容或者服务之后才进行打赏的,比如阅读微信文章、在滴滴/Uber 叫出租车等。这样看来,似乎所有打赏又无法绕开内购流程了。
今年6月,苹果发布的新版App Store审核规定称,通过虚拟货币的打赏,应当被视为应用内购买,苹果将从中提取30%的分成,而且必须走苹果支付渠道。通知发出后,知乎专栏发布公告称,专栏打赏功能将接入应用内支付机制,苹果公司将从中扣除30%作为手续费,结算周期将延长,今日头条与微博也选择了妥协;直播平台则根据各自条件做出了不同的选择,一部分将费用转嫁给用户,而另一些则选择自己承担。相较于向苹果“低头”的平台,拥有8亿用户的微信则选择拒绝支付30%的渠道费,直接下架了iPhone微信公众号文章的“赞赏”功能。
包括吴汉东、时建中、杨明等多位知识产权法、竞争法、垄断法知名专家认为,苹果收取30%的提成“定价过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信息网络与高新技术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陈际红则指出,苹果公司传统的收费项目有两项,一项是购买 App,另一项是购买游戏币等消耗类项目,还有应用广告、订阅服务、续费服务等,这些很明确属于应用内购买,而“打赏”行为不应该属于应用内购买。
8月8日,国内相关开发者和律师专家团队正式向两个反垄断的执法部门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家发改委寄出举报函,认为苹果公司运营的应用商店App Store在长期运营中涉嫌违法、侵权并存在垄断行为,其中一项就是收取30%的打赏提成。
产业观察家洪仕斌认为,苹果此次修改审核政策,或许与此前被举报有关,苹果目前在中国市场地位不保,业绩不断下滑,如果因为自身政策受到相关部门的调查和进一步惩罚,未免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