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德证券期货:双重股权结构有何魅力?

10.06.2019  12:53

  据艾德证券期货研究部了解,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经济业态蓬勃发展,而这背后都离不开金融的支持,因为这类创业企业的成长,普遍需要经过多轮融资。但在传统“一股一权”模式下,多轮融资对股权的稀释效果往往会影响到创始人(团队)的控制权。为确保公司发展稳定有序,这类公司开始突破“一股一权”模式,转而采纳一种“非典型”的企业治理模式——双重股权结构。

  艾德证券期货研究部了解到,于6月6日赴美上市的跟谁学(GSX)在首次公开募股后便宣布将采用双重股权结构。同时据艾德证券期货研究部统计:阿里巴巴(BABA)、小米(01810.HK)太古(01972.HK)等公司也曾使用了双重股权结构。

  双重股权结构究竟是什么?它有何魅力竟受这么多公司所追捧?艾德证券期货研究部带你一探究竟!

  什么是双重股权结构?

  双重股权结构是指上市公司针对公众股东和管理层发行的具有不同表决权的股份,从而实现管理层对公司有效控制的股权结构。它将公司的股票分高、低两种投票权,高投票权的股票每股具有2至10票的投票权,主要由高级管理者所持有。低投票权股票的投票权只占高投票权股票的10%或1%,有的甚至没有投票权,由一般股东持有。简单来说就是“同股不同权”。

  另外公司股权一般分为经济型权利和参与性权利。经济型权利主要表现为股东有权获得股息,实际是股东对公司现金流现有的权力。参与性权力则主要表现为股东的表决权,实质是股东对公司经营决策控制力。

  双重股权结构在各个国家或地区的接受程度大不相同。据艾德证券期货研究部统计,在加拿大、美国、丹麦、瑞士、挪威、芬兰、瑞典、墨西哥和巴西,双重股权结构较为普遍,而在英国、德国、法国、澳大利亚、南非和智利则不为多见。双重股权结构与一权一股结构有什么区别?

  艾德证券期货研究部了解到,在一权一股的情况下,股东拥有经济性权利与参与性权利这两种权力的份额比例相等。双重股权结构下,股东对现金流的权力和表决权的份额配置将不成比例。

  在具有双重股权结构的公司中,公司的普通股被分为两个组别,持有第一组股票的股东,每股拥有的表决权超过拥有第二组股票的股东。也就是说,买了上市公司第二组的股票,享受经济权力的同时,参与权、投票权会降低。

  双重股权结构的魅力?

  对于双重股权结构的特色,艾德证券期货研究部总结如下:

  1.业绩普遍被看好

  采用“双重股权结构”的公司,一般具有同行业上市公司所不能比拟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公司业绩被普遍看好。

  2.维护控制权

  艾德证券期货研究部了解到,创业公司创始人团队在多轮融资过程中,可能因股权被稀释而丧失对公司的控制权。创始人团队失去公司控制权,一方面可能导致创业公司发展偏离原有路径,造成创业失败。另一方面,这种预期可能会影响创始人团队融资决策,不利于创业公司做大做强,也会对全社会创新创业热情造成不利影响。双重股权结构的出现,在满足公司融资需求的同时,保证了创始人团队的控制权,有利于创业公司发展,使全社会创新创业的源泉涌动。

  3.彰显人力资本

  双重股权结构一定意义上是市场对公司资本优越论的修正。艾德证券期货研究部表示,传统的公司法是基于股东有限责任,从债权人与股东利益平衡角度出发,高度重视公司物质资本的,它使公司控制权配置向物质资本拥有者靠拢。但自新世纪以来,人力资本的价值不断凸显。创始人或管理层对公司的价值远远大于单纯的物质资本提供者。这也是互联网、科技、生物医药等新经济公司开始大量采纳双重股权结构的重要原因。

  4.股东异质化

  股东从同质化向异质化演进是采用双重股权结构这一模式的公司发展的一大趋势。在早期的不完全契约模型中,股东是作为一个同质中的整体,相应的证券设计也往往遵循“一股一票”的投票权制度安排。但是,随着资本市场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外部股东进入公司。这些股东对公司管理不再感兴趣,便产生了公司控制权和管理权相分离的命题。

  近年来,随着公司股东金融化,机构投资者越来越多的参与到公司治理中。上市公司股东异质化的趋势愈加明显。不同股东对公司治理的价值取舍是不同的。公司管理层可能更看重公司的长期发展。机构投资者可能更在意公司股价的收益情况。双重股权结构对不同类型的股东配置不同的投票权,既可以满足不同股东的价值取向,也更有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

  双重股权结构的缺点?

  不利于保障股东利益,容易导致独裁

  双重股权结构存在一个根本性的缺陷,即其违背现代公司的股东治理结构,不利于股东利益保障,容易导致管理中独裁发生的可能。艾德证券期货研究部调查发现,推行双重股权结构的公司,企业领袖往往都会浪费现金流,并且会去追求符合自身利益的目标,而不是为了满足股东利益。一旦他们做出了错误决定,所承担后果也很有限。双重股权结构加剧公司治理中实际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

  艾德证券期货研究部的观点:

  据艾德证券期货研究部了解,在2017年之前,亚洲主要市场如中国大陆、中国香港、新加坡、日本和韩国都禁止“双重股权结构”。但在2017年2月,新加坡交易所发起“双重股权结构”制度的咨询提案。香港联交所也于2017年末拓宽现行上市制度并于《主板规则》新增章节,规定“双重股权结构”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发行人在做出额外披露及制定保障措施后可在主板上市。可见双重股权结构在不断得到推广和落地。

  但目前对内地证券市场来说,双重股权结构依旧没有得到落实。或许内地证券市场可以适时地考虑“双重股权结构”的可行性,为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探索更多路径。在此之前,投资者可以选择香港股票市场进行投资,因为香港股票市场发展至今,已具备完整、成熟的规模体系。想要了解港股资讯,可持续关注艾德证券期货。每周均有专业分析师为您全方位解析市场经济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