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海洋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印发

29.09.2018  20:36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自然资源部新职能,落实部党组关于标准化工作的新要求,日前,部印发《2018年自然资源(海洋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计划》,并要求各负责起草单位,按照工作需要,特别是自然资源领域最急需的调查、评价相关标准,开展标准编制工作,落实经费等条件保障,保证标准的一致性、适用性和先进水平,按时完成标准制修订任务。

工作计划包含157项行业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涉及海洋规划、海岛保护与利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海域综合管理、海洋安全监管、海洋经济管理、海洋可再生能源利用、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海洋仪器设备产品与检测、海洋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工程装备、海洋观测预报与防灾减灾、海洋信息化、海洋调查、海洋卫星和卫星海洋应用、海洋工程勘察与测绘、蓝碳、极地考察、深海大洋事务,其中有153项制定类标准、2项修订类标准和2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

自然资源部要求,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及各有关分技术委员会要加强跟进协调,做好标准审查和报批工作,提升标准质量,为自然资源管理业务、公共服务提供技术支撑。各有关司局要加强对本业务领域标准项目的指导和跟踪,发挥好标准在推进工作、强化监管、创新管理等方面的作用,用标准规范来规范工作行为,维护行业秩序;用标准规范内部管理,提升管理水平。海标委及各有关分技术委员会要加强对负责归口的标准项目的指导和督促。对于进展严重滞后的标准项目,管理部门将组织各有关司局、海标委及各有关分委会,及时开展标准项目评估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