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公安局关于开封市公安局自助发证机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31.10.2014  11:59

      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开封市公安局委托,就开封市公安局自助发证机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招标  ,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谈判  。现将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开封市公安局自助发证机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汴财谈(2014)58号

二、招标项目概况:自助发证机一套

 

序号

设备名称

自助发证机设备一套包括

1

集成机柜系统

2

现场人像系统

3

证件存放系统

4

证件查找模块

5

显示系统

6

二代居民身份证识别系统

7

发证核查系统

三、谈判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已按规定时间通过年检,有能力提供本次招标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3、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法人、法定代表人),查询时间在有效期内,谈判文件中必须提供;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谈判。

四、 报名时间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31日到2014年11月06日(北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服务大厅8号窗口(开封市郑开大道第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5013室)。

  3谈判文件售价:800元/套,售后不退。报名通过的供应商可购买谈判文件。

 

五、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文件: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人代表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所在地(特殊情况可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谈判人资格要求中所列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以上文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查验原件,留复印件)

六、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详见谈判文件。

        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三大街市民之家五楼。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3、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谈判小组会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谈判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八资信保证金:

        1、本次资信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00)

      2、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将资信保证金从基本账户转入以下账户,并拿交款凭证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结算部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资信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附在谈判文件中,作为谈判文件的一部分。请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名称(以实际到账为准)。

户名: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41001555519050204036

开户行:建行银行金明支行

九、联系事项:

    招标人:开封市公安局

联系人:郭盈

    电话:  13703786611

  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15225463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