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局:煤化工行业再迎变局

21.07.2015  12:38

      国家能源局近日对外发布 《关于规范煤制燃料示范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二次征求意见稿)》,明确提出要稳步推进煤制燃料示范项目建设,同时要坚持最严格环保标准,示范项目执行能源、化工领域现行最严格的环保标准或更高环保要求。       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以及联产多种燃料的煤炭综合利用项目均是煤制燃料行业的组成部分。煤制油/气在国内曾经飞速发展,截至2014年年底,国内拟建在建的煤制气项目在50个左右,主要分布在西部煤炭资源丰富的省份。如果加上企业自身计划的项目,根据民间机构的粗略统计,新疆和内蒙古两地的煤制气项目产能就超过2000亿立方米,高于2014年年底国内天然气消费总量。       当然,规划或计划中的煤制气项目很多都停留在规划阶段。此前,煤制燃料也是几经波折。2009年5月,国务院发布《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首次提出开展煤化工示范工作。全国各地掀起对煤制气行业的投资热,提出大量项目建设计划。       2010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 《关于规范煤制气产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将煤制气项目的审批权限收紧到国家层面。2011年3月,发改委再次明确禁止建设年产20亿立方米 (含)以下煤制气项目。       2012年12月,国家能源局发布 《天然气发展十二五规划》,提出到2015年我国煤制气产量将达150亿立方米,占国产天然气的8.5%,煤制气首次写入天然气发展规划。2014年,在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及规范煤制油、煤制天然气产业科学有序发展措施下,煤制燃料重新收紧。       2015年年初,国家能源局书面征求了环保部、水利部等7个部门,新疆、内蒙古等11个产煤省区,中石化、神华等25家能源企业,行业协会及主要咨询机构的意见。根据各方反馈修改完善后,最终才形成了此次的 《指导意见》。对于新的政策,很多项目方可谓又盼又怕,因为又将带来诸多挑战,其中环保显然成为政策关注的重点之一。       近年来,煤化工污染问题备受舆论关注,特别是2014年以来,国际油价大幅下跌,国内能源需求增长放缓,能源企业投资能力减弱,部分示范工程的环保示范效果广受诟病。为此,在对未来行业发展思路上,量水而行、最严格环保标准、节能高效、科学布局、自主创新成为基本原则。       在诸多环保要求中,工艺废水全部回收利用可谓切中行业要害。这是国内首次对全行业提出废水零排放要求,远高于石化、火电等行业标准。而监管机构还将对落实 《指导意见》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不定期抽查和检查。       对大多数聚集在西北地区的煤制气项目而言,水资源问题是绕不开的一道槛儿。在水资源利用方面, 《指导意见》也提出示范项目应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论证,坚持量水而行,严禁挤占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和生态用水,严禁取用地下水,并要求新建示范项目所在化工园区近五年内未发生过环境污染事件。       事实上,近年来频繁发生的煤化工示范项目污染问题已经引起监管层的注意。国内已建成的少数示范项目虽验证了自主技术可行性,取得了一定的经济效益,但也暴露出工程设计、建设质量、生产运行、污染控制等一系列的问题,还不具备大规模产能建设的条件。而目前来看,一些老项目的可研和环评做得比较早,技术路线、环保方案等可能已经过时。       值得注意的是, 《指导意见》首次明确了煤制气、煤制油为代表的煤制燃料示范工程的 “十三五”定位:即首要任务是开展产业化工程示范,依托示范项目不断完善国内自主技术,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单纯产能扩张和重复建设的违规项目不予支持。       国内新型煤化工示范真正启动已经有五年时间。在经历了盲目投资、政策约束、审批放松、环保趋严等多轮形势变化之后,此次 《指导意见》的出台,无疑将煤化工行业再次推入变局,发展定位的明确也令行业走上理性发展道路变得可期。    (袁 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