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上能下”为干部任免注入“强心剂”

04.08.2015  13:05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遵照执行。(人民网,7月29日)

五类情形必被问责,十种情形必被“调岗”,五个步骤必须遵守,官员“复出”必须满足前提条件……针对能上不能下的官场“潜规则”,《规定》精准发力、招招出奇,为混乱的干部任免注入“强心剂”。

十八大后,中央“严”字当头,一边反腐打虎,一边奋力改革,取得了成就,赢得了民心。《规定》贯穿十八大以来“从严”总基调,打破了一些人在其位不谋其政的“混日子”念头,啃掉了人事改革过程中的一块“硬骨头”,有助于促使官员奋发有为、务实进取。在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大环境下,党中央顺势而为,推出《规定》,为解决管理干部的顽疾开出一副良药。笔者认为,《规定》的出台至少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了干部改革的进程。

一是有助于打破为官不为、尸位素餐的“铁交椅”。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从严管理干部力度的不断加大,各地也连续曝光了数起为官不为的案例:福州30多名干部‘为官不为’被问责 ,四川向庸官、懒官亮剑,多名为官不为干部受处理等。《规定》的横空出世至少向不作为的官员传递了一个信号:中央对为官不为的现象已经不再容忍,为官不为也是一种腐败,一种不可饶恕的罪行,在新环境下,如果还有官员继续为官不为,势必受到严重的惩罚。《规定》不仅罗列了各种不作为的表现,还制定了相应的惩罚措施和处理步骤,势必会打破为官不为的“铁交椅”。

二是有助于建设干事创业、选能择优的“快速路”。《规定》不仅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还疏通了下的渠道,有利于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人尽其才,各尽其能,没有能力就不能在重要的岗位上占位,《规定》让不能胜任的官员下来了,也为有德、有才的干部打通了上升的“快速路”,让贤能之人在适当的岗位上充分发挥作用,为民谋利。国家的兴盛离不开人才,人才的发挥离不开干事创业的场所,《规定》的出台为人才的晋升打通了道路,开放了绿灯,让不作为干部下来,让干事之人上去。

三是有助于创造比拼赶超、勤廉有为的“软环境”。能者上,庸者下,《规定》让不作为官员无处可逃,也激发了想干事却无所适从的官员,敢于拿出自己的真实本领与同事一较高下。正如习总书记所说:“我们做人一世,为官一任,要有肝胆,要有担当精神。”《规定》让不作为官员走下重要岗位,也肯定会激发单位其他人员的干劲,彻底摆脱“不求无功但求无过”的心态,重拾干事创业的激情。《规定》让有肝胆、有担当的干部站出来,勇于面对挑战,敢于承担责任,用勤廉的品德和傲人的成绩与他人比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