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珠海学院胡春惠教授解读“孙中山五权宪法”

24.10.2014  19:56

      10月22日,香港珠海学院教授胡春惠在校历史文化学院二楼报告厅,作了题为“孙中山五权宪法研究”的学术报告。本次报告会由我校历史文化学院教授马小泉主持。

      胡春惠从五权宪法的来源、发展和弊端等方面系统地解析了孙中山五权宪法。他首先用卢梭的话对宪法作了定义--“谓国家之所以成立,乃由人民合群结约,以自定约而自守之,自立法而自遵之”。在讲到宪法初传入中国时,他强调,康有为是否在康梁变法中提到立宪法这一问题在学术界仍具有争议。胡春惠还就五权宪法的来源和弊端发表了他的见解,他指出,孙中山在三权分立的基础上将考试权和监察权独立,并与行政权分离,使各个权力互相牵制,从而达到权利的制约与平衡,形成了五权宪法,但它代表的独裁总统制精神存在着很大的弊端。

      讲座结束后,胡春惠还与在场师生进行互动,回答了同学们提出的问题。

      胡春惠,知名历史学家,专研中国近代史、中韩关系史。曾任台湾政治大学历史研究所教授兼所长,现任教于香港珠海学院文史研究所,兼任该校文学院院长及亚洲研究中心主任。主要著作有《我国立法院质询权之研究》、《韩国独立运动在中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