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05.12.2022  08:20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

根据我区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变化,为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的相关规定,经研判,调整我区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现通告如下:

一、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8个)
明湖办事处格林社区宏光合园小区8号楼2单元

明湖办事处加工区社区长盛广场2号楼(不含18、19和20层)

潮河办事处二郎庙社区瑞锦小区桂香苑7号楼2单元

潮河办事处康桥社区中海如园8号楼1单元

京航办事处蒋冲村村委会东北侧二组部分区域

蒋冲村东南主街东侧一组部分区域

蒋冲村十字街西侧、蒋冲小学东侧三组部分区域

前程办事处锦程社区锦程花园一期24号楼1单元

二、疫情防控措施

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全区现存风险区疫情防控措施不变。疫情防控期间,请广大市民朋友继续自觉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从自身做起,严格落实规范戴口罩、勤洗手、通风消毒、“限流,预约、错峰”等要求,积极配合各类场所和单位落实测温、扫场所码等防控措施,为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继续努力!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5日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