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拓展事业单位引才渠道 聘用高层次人才可申请特设岗位

07.01.2016  10:15

  事业单位聘用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而又没有相应空缺岗位的,可以不受本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申请设置不超过经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总量的5%的特设岗位。1月4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日前联合下发《河南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标志着我省事业单位吸引集聚高层次人才有了新的“绿色通道”。

  《办法》明确,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岗位。用人单位无相应空缺岗位,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承担国家或我省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本单位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急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千人计划”人选、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人选、“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人选、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长江学者”、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人员,以及省“百人计划”人选、省杰出专业技术人才、“中原学者”、省优秀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享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等省部级及以上学术技术称号的高层次人才;符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有关特设岗位具体规定的;使用人才编制引进人才的;省属事业单位引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原单位已聘用人员,或省辖市属及以下事业单位引进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且在原单位已聘用人员的;引进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急需紧缺专业人员的。

  《办法》还首次对我省事业单位特设岗位的设置原则、比例控制、设置程序等方面做了具体规定。(记者 郭海方 实习生 闵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