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安阳市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 全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21.08.2017  21:53
      为做好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2014年以来,河南省安阳市财政部门立足实际,研究制定制度,加强项目管理,优化绩效考核,抓好衔接落实,全力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建立健全机制。 安阳市政府多次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解决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成立了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政府购买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政府统一领导、财政部门牵头、主管部门协同、职能部门履职、监督部门保障”的工作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暂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流程(暂行)》《第一批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暂行)》《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办法(暂行)》等规范性文件,初步形成了“1+3+N”三个层次的政策体系,基本明确了“买什么”“谁来买”“向谁买”“怎么买”“买的是否值”等问题,保障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推进项目实施。 按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在经过深入调研之后,2014年安阳市选择条件较为成熟的市区路灯设施日常维护和城市园林保洁、保卫及绿地管养等项目先行试点,初步实现政府由“以钱养人”向“以钱养事”的转变。2015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扩展到市政环卫、城市辅助管理、公共安全辅助管理、水务设施维护、公共培训、社工服务和社会福利等七类公共领域,尤其是将社会救助纳入政府购买服务的做法,受到了来安阳调研的民政部和财政部领导的充分肯定。2016年、2017年分别将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单位办公楼运行、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公共文化、培训等项目,单列政府购买服务预算,为全面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优化绩效考核。 为了科学合理地确定项目承接主体,在工作实践中,安阳市总结出“三考两加强”的绩效考评办法。“三考”,即:购买主体建立一套数据量化的科学考评体系,使参与考评的第三方一目了然。由财政部门对项目前后预算资金作一个量化对比,防止购买主体在项目运行过程中出现管理和考评不严的问题,解决了考什么的问题;购买主体按照项目金额大小、社会影响度或有无固定场所、范围等因素,合理确定第三方,解决了谁来考的问题;购买主体合理确定权重分值的内外考评方式,将日常考评与第三方考评相结合,设置一定比例的评分标准,并把绩效考评结果作为拨付项目资金和与承接主体续约合同或再次招评标时优先考虑的重要依据,解决了怎么考的问题。“两加强”,即: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内容及对承接主体的要求、绩效评价标准等信息,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竞争。二是加强资金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加强成本效益分析,注重结果应用,不断强化预算绩效评价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抓好衔接落实。 安阳市为了扎实做好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坚持做到“三衔接一落实”。“三衔接”,即:政府购买服务与部门预算编制、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有机衔接,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凡适合社会力量承担的服务项目,原则上都要向社会购买;依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方式灵活、程序简便、竞争有序、结果评价的原则合理选择政府购买方式;项目实施单位应参照出台的绩效办法,制定相应的公共服务绩效目标、日常监管和绩效考评等措施,实施全过程绩效目标管理。“一落实”,即:落实好督导检查,把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纳入到政府责任目标考核体系,召开购买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加强对相关单位责任目标督导、考核,做到财政资金“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