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以下公务员职级晋升条件出炉 正科15年享副处待遇

03.02.2015  11:48


 

  据南方都市报一名县文化局局长或乡镇镇长,一直未得到提拔,任满15后,虽然还当局长或镇长,但可享受副县长的工资待遇。记者从吉林等多个省份获悉,《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已经下发,并将正式实施。

  《意见》提出,将对县以下机关公务员设置5个职级,由低到高依次为科员级、副科级、正科级、副处级和正处级。在一职级任满一定年限后,职级即可晋升,晋升后可享受相应职务层次非领导职务的工资待遇,但工作岗位不变。

  《意见》还对“任职年限”作出解释,即指从晋升职级或正式任命职务之月起按周年计算,满12个月为1周年。

  《意见》还规定,“任现职级或职务期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优秀等次,任职年限条件缩短半年;每有1个年度考核为基本称职等次,任职年限条件延长1年”。

  《意见》还明确:县(市、区、旗)和乡(镇、街道)机关和参公管理单位的在编人员实施这一规定。机构规格高于正处级的县(市、区),其所属党委、政府工作部门等不列入实施范围。

  职级晋升具体条件

  晋升科员须任办事员满8年,级别达到25级;晋升副科级须任科员级或科员满12年,级别达到23级;晋升正科级须任副科级或乡科级副职、副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晋升副处须任正科级或乡科级正职、主任科员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晋升正处级须任副处级或县处级副职满15年,级别达到17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