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意见出台,明年河南职业院校在校生将达260万人

14.10.2017  15:15
    记者从省教育厅13日9时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着力解决职教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加快推进工程实施,我省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省在实施职教攻坚二期工程的关键时期出台的一个重要文件,对确保攻坚二期工程目标任务的完成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问:《意见》出台有怎样的背景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先后启动实施了两期职教攻坚计划。2008-2012年实施的一期职教攻坚工程,基本完成了“铺摊子、打基础、上规模”的攻坚任务;2014年以来实施的二期职教攻坚工程,主要任务是加强内涵建设,培育办学特色,打造职教品牌,推动职业教育“上质量、上水平、上台阶”。实施职教攻坚计划以来,全省职教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虽然我省职业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是教育领域的薄弱环节,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比如职业教育的规模、结构和质量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要求等。《意见》的出台为加快推进职教攻坚二期工程、破解我省职教改革发展难题、确保如期完成二期攻坚的目标任务,提供了切实有力的政策支撑。     二问:《意见》和之前出台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有何不同?
  《意见》分为8个方面、共25条内容,与2014年印发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相比,新的《意见》在总体要求、目标任务、政策措施、条件保障等方面都有了新的要求和突破。     三问:推进职教攻坚二期工程的思路如何?     《意见》进一步明确了职教攻坚二期工程的新思路,即:坚持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针,坚持面向市场、贴近需求的办学导向,坚持“深化改革、优化结构、完善体系、提高质量”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推动我省职业教育上质量、上水平、上台阶。     四问:职教攻坚二期目标任务如何?     结合我省学龄人口的变化和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意见》提出了新的职教攻坚二期目标任务:     ——职业教育规模基本满足需求。到2018年,全省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达到260万人左右,每年完成各类职业技能培训300万人次。     ——职业教育结构更加优化。各级各类职业院校调整到500所左右;建成一批高水平的骨干职业院校,重点建设好10所示范性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15所优质高等职业院校、100所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和200所特色院校。     ——职业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双师型”教师占专任专业课教师的比例达到70%以上,全省90%以上中等职业学校、所有高等职业院校、技师学院均建成标准化数字校园。     ——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切实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     五问:《意见》有哪些新举措?     为确保完成新的目标任务,《意见》从7个方面提出了一些新举措:     1.加快推进品牌示范院校和特色院校建设。一是坚持多方共建机制,坚持国家和省级引领支持,发挥市县的主体作用,上下联动,集聚多方的资源和力量,共同建设一批国内领先的高水平骨干职业院校和骨干专业。二是重点加强职业院校内涵建设,持续实施品牌示范专业和特色专业建设、示范性实训基地建设、“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四项计划”。     2.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布局调整工作。一是要求各地、各部门按照制定的中职学校布局调整方案,通过撤销、合并、兼并、划转、转型、共建等办法,抓紧整合弱、小、散的中等职业教育资源。二是加快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结构调整,在优化中职学校布局的过程中,进一步优化专业结构,重点建设一批高水平的骨干专业。     3.深度构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机制。一是全面建立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制度。探索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制度和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二是大力推进产教、校企深度融合。坚持以市场需求和促进就业为导向,推动全省骨干职业院校与规模大、效益好、技术含量高的产业集聚区紧密对接,与知名企业深度对接,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协同育人、实训就业、技术服务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三是建设省级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推动职业教育集团向实体化、法人化方向发展。     4.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一是做强中等职业教育。大力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切实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二是做优高等职业教育。实施“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重点建设15所优质高等职业学校。三是引导本科院校向应用型转变。重点建设10所示范性应用技术类型本科院校建设。四是做大职业技能培训。坚持“政府主导、人社牵头、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多路并进,统筹规划职业培训项目和资金,发挥职业院校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中的主阵地作用,有力支撑“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实施。五是深化职业教育招生考试制度改革。以“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招生考试改革为突破口,深化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搭建多元互通的人才成长“立交桥”。     5.充分发挥职业教育在脱贫攻坚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雨露计划”扶贫助学补助。二是加强精准脱贫培训,依托贫困县的中等职业学校,每年开设“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为当地贫困群众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成员进行脱贫致富技术技能培训。     6.进一步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实施职业教育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国(境)外专业进修计划,每年资助一批优秀教师和管理人员赴国(境)外专业进修。鼓励职业院校以团队方式派遣访问学者系统学习国外先进办学模式。     7.切实保障攻坚二期工程顺利实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级政府加强对职业教育工作的领导,切实把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把攻坚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范围,作为考核的重要指标。二是强化市、县责任。要求省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发展职业教育中要切实承担主要责任,制定促进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切实办好中等职业学校。三是明确了重点任务分工及进度安排,制订了省直有关部门和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的职责分工,规划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六问:《意见》在哪些方面实现了突破?     在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支持政策方面,《意见》提出了:各级政府要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院校及个人予以表彰。切实加大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支持力度,对成效显著、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校企合作项目给予重点扶持。     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院校办学方面,《意见》提出了:允许企业等以土地、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股、入股,与职业院校共建产业学院(二级学院)、实训基地、创新基地等或独立举办职业院校,并享有相应权利。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职业院校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探索在公办、企业举办、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院校之间通过委托管理、购买服务、联合办学等方式开展校际合作的机制。     在职业教育经费投入方面,《意见》提出了: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结合当地财力状况,参照省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拨款办法,制定本地公办中等职业学校生均经费标准,并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实施。《意见》还提出了:从2017年起,全省公办高等职业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水平不低于12000元。     在职业教育助力脱贫攻坚方面,《意见》提出了:要高度重视加强贫困县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省、市财政职业教育专项资金重点向贫困县倾斜,支持每个贫困县重点办好一所中等职业学校。     在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方面,《意见》提出了:建立省级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制度,省政府定期对职业教育优秀教学成果进行奖励。   (记者 周晓荷 史晓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