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教学楼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02.03.2015  17:4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通许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教学楼建设项目 已由 汴发改社会[2012]656号文件 批准建设,项目法人(招标人)为 通许县中等职业学校 ,资金来源为 专项资金+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通许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教学楼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通许县中等职业学校校内

2.3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1000万元

2.4招标编号:施工标段: 豫通财工程公开招标[2015]007号

                          监理标段: 豫通财服务公开招标[2015]002号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施工及施工过程全监理。

2.6本工程计划工期:200日历天

三.标段划分

一 标 段:通许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教学楼建设项目施工

监理标段:通许县中等职业学校实训教学楼建设项目监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标段: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监理标 :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总监具有房屋建筑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

4、投标人均须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合同1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投标人均须提供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投标人所报拟担任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不得有在建工程,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报名时出具《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7、投标人应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要求在有效期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

8、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五、报名条件:

    1、报名时须携带资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企业注册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告知函(在有效期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经理(项目总监)无在建承诺书、2011年度、2012年度、201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类似业绩合同1份,以上证件验原件及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本项目要求开标时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本人份证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3 2 日至 2015年 3 6 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 2:0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售价 1500  元/份,图纸   500  元/份,监理文件售价 1000 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3报名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 3 24 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

  地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 间:2015年 3 24 日上午 9:00 (北京时间)

            地 点: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已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通许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通许县中等职业学校

  联 系 人:庞先生

  电      话:13949429648

  代理机构:河南大明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翟先生

  电      话:15137873207        0371-23866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