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批准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的公示

02.03.2016  11:37

根据《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0号)、《关于印发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可条件评审项目标准及认可工作程序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88号)等文件有关规定,经河南省安全监管局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审核,拟批准荥阳市卫生防疫站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乙级资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6年3月3日至2016年3月9日。

如有问题需要反映,请于2016年3月10日前,书面将有关问题寄(送)到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职业健康监管处。地址:郑州市省直机关纬二路综合楼710室,邮编:450000。

单位反映问题应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应留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65919809。

河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