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猴儿”非遗,何去何从

08.10.2014  17:09

不用搭台,无需舞美灯光,只一块空场,敲一敲锣鼓,挥一挥鞭子,拽住猴绳子,吆喝一嗓子,便是一出好戏。这画面便是俗称“耍猴儿”的河南新野猴戏,其历史可以追溯到东汉。

可最近,在专业耍猴两千年后,新野耍猴艺人首度因“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成被告。连日来,4名河南省新野县的猴戏艺人被拘引发热议。

其实,早在明清时期,河南新野民间玩猴就已经较为流行。那时,玩猴者多半将这营生作为养家糊口的生计门路,并代代相传至今。新野猴戏作为一种地方民间文化,于2008年6月被国务院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但是,人们对于猴戏的质疑从未停止过。有驯养繁育证,没运输证,带着猴子去外地表演是犯罪吗?作为一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古老的新野猴戏,如今该如何传承,遗产能否当做饭碗?与野生动物保护的碰撞,面对“残忍”“野蛮”等质疑,新野猴戏该何去何从?

种种争议,实际上是给我们的社会和文化管理工作者提出了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