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扶贫政绩”意在“奖勤罚懒”

18.08.2015  17:46

8月17日,记者从湖北省扶贫办获悉,为了引导贫困地区领导干部树立科学的政绩观,加快减贫步伐,省委组织部、省扶贫办联合出台《湖北省贫困县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考核评价办法》。(据荆楚网)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使命所在。发展不能瘸腿,先富带动后富,帮助贫困地区人民脱贫致富是一件关系到改革发展大业成功与否,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实现的大事。贫困地区的群众的生存状态、脱贫致富情况应该是当地干部念念不忘的重要工作。

考核“扶贫政绩”能够给贫困地区领导干部的脱贫致富任务明责加压。根据考核办法,按年度考核结果,对考核县排列出A(优)、B(良)、C(中)、D(差)四个等次。考核结果为A、B等次的贫困县,以省委、省政府名义通报表扬,并在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和项目安排时给予奖励和倾斜。考核结果为C、D等次的贫困县,由所在市(州)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其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考核办法中还特别提到,对连续三年考核结果为A等次的贫困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予以表彰和提拔重用。对连续两年考核结果为D等次且整改不力的贫困县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组织调整。

这就让贫困地区领导干部有了干事的目标和动力,在“奖勤罚懒”的工作氛围之下埋头苦干,有所作为。考核办法的制定一方面能够改变一些贫困地区等、靠、要的扶贫思维,激发脱贫致富的内在动力,找到导致贫困的根源,有的放矢,找好项目,唱好扶贫发展这台戏;另一方面为干部“能上能下”畅通了渠道,找到了出口,对于那些将践行“三严三实”牢记心间,埋头实干,把帮助人民脱贫致富作为攻坚目标,并取得好成绩的干部,就应该提拔重用,对于那些懒政惰政,不愿意出力气的干部,就要让他们出出汗,将他们请下台。

扶贫工作是一项系统而全面的工作,“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造成不同地区贫困的原因不同,这就需要领导干部们下大力气,久久为功。不能片面追求扶贫工作政绩,要综合判断脱贫指标,将眼光放长远,给贫困地区人民留足发展的道路,使扶贫工作真正落实到位,让贫困地区人民真正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