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 河南1104名“老赖”被捕

15.09.2018  08:35

  据统计,2016年以来河南1104名“老赖”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及妨害执行犯罪,被检察机关批捕。近日,河南检察机关出台十条意见,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

2012年9月,黄先生到长垣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与谭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生效判决,在法院执行中,因谭某某一直拒绝执行,长垣县法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谭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但因执行法官宋某怠于执行、违法终结案件执行程序以及擅自中止执行等,致使被执行人谭某某顺利转移财产,已无财产可供执行。

长垣县检察院介入案件后,针对执行法官宋某的违法行为,向法院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加大执行力度。同时反复做申请人黄学柱的思想工作,打消其对法院的疑虑,积极与法院沟通配合。经过检法两家共同努力,被执行人谭某某与申请人黄先生达成和解协议,涉案103万元已执行到位,执行法官宋某受到纪律处分。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自民告诉记者,河南省检察机关认真贯彻两高规定精神,在支持和监督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上做出了积极努力。

据统计,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及妨害执行犯罪1084件1104人,提起公诉2142件2265人,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1人。并与省高级法院联合开展了执行案款集中清理活动,监督纠正了一批因违法执行、怠于执行导致的“执行难”案件,取得较好效果。2016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7052件,被采纳6590件,采纳率为93%。

李自民透露,为进一步加大支持和监督力度,9月12日,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进一步支持和监督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若干意见》,其中将采取十项措施,进一步认真做好支持、监督法院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各项工作。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邵可强

【责任编辑:张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