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老太与同居老汉分手 临走偷拿3000元现金

24.06.2015  13:28

  □记者 杜一格 通讯员 李冰

  本报开封讯 年逾六旬的杨某某与一光棍老汉同居,后来老太不愿意再如此生活,临走时“顺手牵羊”偷走“老伴”的3000元现金,还将其电动车骑走。上周末,杞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2014年9月,因和家人感情不和,62岁的杨某某赌气来到杞县暂住,在街坊们的撮合下与赵老汉认识,开始了同居生活。一段时间后,杨某某不愿意再与赵老汉一起生活。12月12日早上,杨某某趁赵老汉外出不在家,悄悄将赵老汉电动三轮车骑走,并顺手将其多年积攒下来的3000元现金也拿走了。赵老汉回家后,发现不仅“老伴”失去了踪影,就连自己苦存多年的现金和院内电动三轮车也不翼而飞。赵老汉顿时心中十分着急,四处央求邻居们帮忙寻找“老伴”。

  第二天,在邻居帮助下,赵老汉在杞县西关发现了杨某某,杨某某承认了自己拿走财物,赵老汉一怒之下报了警。随后,公安民警将电动三轮车及3000元现金予以扣押,返还给赵老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鉴于被告人杨某某犯罪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将赃款、赃物退还失主,可酌定从轻处罚。依照我国《刑法》有关规定,遂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