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美瞳”别忘查看“医疗器械许可证”

29.10.2014  10:58

  五彩斑斓的“美瞳”戴起来好看,但也有可能是你眼睛的健康杀手。日前,南京市食药监局走进南京生物医药谷调研医疗器械企业,针对美瞳伤眼问题,专家提醒,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也就是平光美瞳已纳入医疗器械管理,销售时店内必须张贴医疗器械管理许可证。

  南京市食药监局医疗器械处处长方延平介绍,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直接接触角膜,曾接到举报,配戴后出现掉色、流泪、眼部炎症等反应。2012年,国家将美瞳的生产销售纳入医疗器械管理范畴,属于风险类别较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该产品在上市前需要通过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生产此类产品的厂家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经营此类产品的商家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据介绍,目前,南京市食药监局向220多家眼镜店发放了可销售美瞳的南京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方延平提醒,即便是购买正规的美瞳产品,使用依然需要保持警惕,而未经注册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没有保障,配戴此类产品容易引起眼部炎症、角膜病变等并发症。食药监部门提醒,如发现无证经营或销售假冒伪劣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产品等行为,可及时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对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