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执行更严格的象牙进口新政
本报讯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秘书处日前转发美国最新的更为严格的非洲象牙进口政策:对2014年2月25日之后发生过买卖行为的象牙及其制品,除执法、科研、狩猎等特殊目的之外,一律禁止进口至美国,即使属于CITES规定的“公约前所获”象牙,也不允许进口。
根据这项新政,只有在6种情况下允许象牙及其制品进口到美国:
一是以执法为目的,由美国联邦、州或部落政府雇员或代理人进口的非洲象的生象牙或加工象牙。
二是以有利于物种保护的真实科学研究为目的的、非洲象的生象牙或加工象牙的进口。
三是作为乐器的一部分的加工后象牙的进口。但这需要同时满足多个条件——该象牙于1976年2月26日前合法获得;该象牙自2014年2月25日起,未发生以经济收益或盈利为目的的转让;进口乐器的个人和团体有资格获得CITES乐器证明书;乐器伴有有效的CITES乐器证明书或者符合CITES第16.8号决议所要求的CITES文件。
四是加工的非洲象牙可以作为巡回展出的一部分进口,但需满足以下条件:该象牙于1976年2月26日前合法获得;该象牙自2014年2月25日起,未发生以经济收益或盈利为目的的转让;进口该加工象牙的个人和团体有资格获得CITES巡回展出证明书;进口物品伴有有效的CITES巡回展出证明书或相应的符合CITES第 12.3号决议(经第16届缔约方大会修订)第VI章和附件3要求的CITES文件。
五是加工的非洲象牙可以作为搬家物品或遗产的一部分,以个人用途为目的进口,且需满足以下条件:该象牙于1976年2月26日前合法获得;该象牙自2014年2月25日起,未发生以经济收益或盈利为目的的转让;伴有有效的CITES“公约前所获证明书”。
六是经合法运动狩猎所获的非洲象狩猎纪念物,包括象牙,可以进口至美国,但根据原产国的不同,可能附加额外的限制和要求。
(何金星 巫忠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