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族”手机丢了没挂失 网银被盗近2万(图)

12.12.2014  10:07

□记者 韩争强 通讯员 和忠 王志斌

东方今报许昌讯 许昌市民蔺先生遇到了一件倒霉事儿,手机和钱包被偷了,在银行卡密码没有泄露的情况下,网银存款和支付宝里的钱居然也被“”走了。昨日,东方今报记者从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获悉,因盗刷他人网银,寇某被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4年2月8日,蔺先生的手机和钱包不幸被盗,丢失的苹果手机价值3000多元,钱包里还有600元现金和身份证、银行卡等物品,财物被盗,让蔺先生非常心疼。更让他恼火的是,手机被盗没多久,他发现自己银行卡上的存款和支付宝内的余额共计19145.83元也被人转走了。蔺先生急忙报案,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很快找到了盗刷蔺先生网银的“90后”男青年寇某。据寇某落网后交代,他偷走蔺先生的手机之后,发现这部手机可以自动登录淘宝网并显示与其关联的支付宝账号。寇某对网购也不陌生,通过一番操作,不但窃取了蔺先生支付宝内的余额,还把与支付宝绑定的银行卡也“洗劫一空”。

温馨提醒

随着网购日渐流行,由支付宝引发的犯罪也日益增多。支付宝密码可通过短信验证和本人的身份证号码进行修改,不法分子在掌握被害人的身份信息后,可以通过被害人的手机修改支付宝密码,进行转账。因此,手机丢失之后,一定要及时通知家人朋友、挂失手机号、冻结手机银行,谨防因此引发的“后续损失”。

(东方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