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网警帮删帖收252万当掮客 贿赂北京海口同行

13.05.2014  11:09

  【一网警“贿赂”同行有偿删帖 ,获利110余万被判刑!】因为工作关系,濮阳网警刘某某认识了海口市的一名网警,得知海口网警可以删帖,刘某某于是当起了掮客。近日,刘某某因介绍贿赂罪被判刑。

  □东方今报记者  沈春梅

  半个多月前,海口一名网警因受贿被判刑引起媒体关注。《南方周末》在报道中称,海口网警魏某某受贿案是“被濮阳市公安局一名网警刘某某牵出来的”。5月6日,河南法院裁判文书网公布了刘某某的刑事判决书:南乐县人民法院以介绍贿赂罪,判处刘某某有期徒刑2年6个月。

  【案发】

  一网警“贿赂”同行被查

  2014年3月17日,原“濮阳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互联网舆情控制大队大队长”刘某某被濮阳市南乐县人民法院判刑。

  此时,距魏某某被判刑已近3个月。魏某某原是海口市公安局网络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去年12月20日,魏某某因受贿罪被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一个在濮阳,一个在海口,这两个原本不相干的人因为一个共同的身份——“网警”而相识。4月中旬,《南方周末》报道称,2012年11月,刘某某被河南省公安厅纪委调查,供述其在之前的两年时间里先后47次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向魏某某行贿101600元钱。

  南乐县人民法院一审查明,2012年11月7日,刘某某在作为证人接受南乐县人民检察院询问时,主动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发展】

  收钱后 介绍网警帮人删帖

  2010年初,刘某某和甘肃庆阳农民李某某通过网络聊天相识。据李某某供述,自2010年12月至2012年8月,他通过网络搜索到需要删除负面信息的人员,然后与之联系,在收取相关费用后再通过刘某某的帮助将相关网络负面信息删除,先后向刘某某支付“删帖费”1585700元。

  2011年6月,湖北省黄冈市公安局网警支队工作人员彭某和刘某某通过一个网警QQ群相识。在2011年6月至2012年7月间,彭某先后向刘某某支付“删帖费”698650元,请求其帮助删帖。

  2011年4月,范县某局原局长郭某某欲删除其在网上的负面信息,安排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处理此事。该局工作人员找到刘某某。刘某某提出,因郭某某负面信息较多,需要通过北京网警利用“洗词”的技术手段将负面信息予以隐藏。为此,郭某某给付刘某某费用10万元。

   【报道】  掌握网帖处置权 10名网警行贿

  据《南方周末》报道,向海口魏某某行贿的不仅仅刘某某一人,还有河北沧州、辽宁海城、山东青岛、江苏南京等地的10名网警,《南方周末》在报道中将这样一个链条称为“网警联盟”。和刘某某一样,这些网警和魏某某相识,因为一个名为“帅哥靓女”的网警QQ群。

  刘某某等网警为何都给魏某某介绍行贿?原因很简单:知名的天涯社区和凯迪论坛总部,都设立在海口。按照网络属地管理的原则,海口市公安局对天涯和凯迪的网帖有处置权。2010年9月开始,魏某某担任海口市公安局网警支队一大队副大队长,该大队负责对网帖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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