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订餐消费警示

05.01.2016  11:48

网络订餐作为一种新的餐饮消费形式,因为其方便快捷、物美价廉等优点,日渐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但由于无法直观了解供餐单位的加工制作情况,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为预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特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以下消费警示:

一是选择正规的供餐单位。消费者在订餐前要认真查看供餐单位的餐饮服务许可情况,是否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了解供餐单位的相关信息,如经营范围、地址和联系方式等。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好的入网餐饮服务单位订餐,切勿选择无证无照、证照信息不全或证照信息与实际不符的供餐单位。

二是避免订购高风险食品。订餐时尽量避免选择凉菜、生食、冷加工糕点等高风险食品。

三是尽量选择距离较近并可短时送达的餐饮单位,保证从订餐到收到加工食品在2小时以内进行食用,切勿长时间存放。

四是收到订餐食品后,应及时查验饭菜质量,是否受到污染或变质、包装是否清洁等,不食用异常食品。

五是保留相关消费凭证,发现问题及时举报。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拨打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