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入场门槛“解绑”是对消费者选择权的尊重

17.12.2019  07:12

12月13日,多家河南媒体报道,洛阳市发布新修订的《洛阳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试行办法》(下称,“洛阳网约车管理办法”)。其中,对网约车的裸车价格、轴距、使用年限、行驶里程数等入场条件,进行了大幅度的放宽调整,并要求网约车加装高清晰音视频记录装置,鼓励新能源汽车加入。更重要的是,该市打通了巡游车与网约车从业人员证照的使用边界,允许巡游出租汽车从事网约车经营。

此前两三年,国内各城市大多对网约车持审慎态度,对该领域运营商、从业人员、运营车辆等制定了相对较高的入场门槛。之所以如此,是因当时国内的网约车安全事故高频,各运营商对司乘双方提供的“安全服务体系”有漏洞,同时,网约车平台也未能与政府方就行业市场有效治理、监管达成实际合作。

在行业野蛮生长期进行严格监管,相关职能部门基于公众出行安全考虑做出的决定并无不妥。但换一角度看,“高门槛”的确会阻碍新生事物发展速度,对出行市场公平竞争和出行人自由选择权有一定负面影响。

而今,洛阳市对网约车入场条件积极“解绑”,必有其支撑的环境和条件。

从条件上看,近三年来,国内网约车行业技术迭代、司乘安全系统化两个方面获得了全面更新。如11月,人民网舆情数据中心发布的《安全与效率:网约车出行的新锚点》报告称,对国内外网约车在政府监管制度、平台安全功能设计、公众安全教育等多个维度横向对比,可得出“中国网约车更安全”的结论。另需看到,政府方与网约车平台间的信息壁垒正在消除,相关职能部门对车辆、司机的有效监管得到了保障。

另从环境角度看,洛阳能审时度势为当地网约车释放发展空间,是基于消费刚需、行业市场公平竞争做出的改变。对于网约车与巡游车竞争,政府方没有退避三舍,而是积极探索“调和方案”、撮合双方资源互通。如“洛阳网约车管理办法”中提到,允许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驾驶网约车、巡游出租汽车从事网约车经营,不仅有利于为市民出行提供便利,也可借网约车平台方技术禀赋,降低巡游车空驶率,提高从业人员收入。

综合来看,洛阳为网约车入场条件“松绑”,开启了河南对网约车“平等相视”的第一步。在公众出行安全的前提下,国内城市还网约车平等经营权、消费者自由选择权是清晰的调整方向,值得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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