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最新通知:社保缓缴6个月,22大行业可申请

19.06.2022  15:40

河南日报记者王向前

助企稳岗是当前我省的一项重要工作,昨天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省人社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助企纾困扩大阶段性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缓缴政策实施范围,由5个特困行业扩大至22个行业。

22个困难行业享受三项社保缓缴政策

根据《通知》,我省将在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保费政策的基础上,以产业链供应链受疫情影响较大、生产经营困难的制造业企业为重点,进一步扩大实施范围。

本次扩大实施缓缴政策的困难行业17个,包括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等。加上此前享受政策的5个特困行业,目前我省已有22个困难行业享受三项社保缓缴政策。

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缓缴扩围行业所属的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31日,工伤、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原明确的5个特困行业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相应延长至2022年年底。另外,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性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

我省提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

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实施失业保险扩岗补助政策,自2022年5月起,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与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重复享受,实施期限2022年年底截止。

省人社厅提醒,企业及有关单

位自6月起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申请缓缴当月及以后缓缴实施期内的三项社保费。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社保经办机构将简化核准权限,优化办理程序,为困难企业办理缓缴手续提供便捷服务。企业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缓缴期间正常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缓缴期间新发生工伤事故的,工伤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实施缓缴政策的22个困难行业名单

1.餐饮业

2.零售业

3.旅游业

4.民航业

5.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

6.农副食品加工业

7.纺织业

8.纺织服装、服饰业

9.造纸和纸制品业

10.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11.医药制造业

12.化学纤维制造业

13.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4.通用设备制造业

15.汽车制造业

16.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

设备制造业

17.仪器仪表制造业

18.社会工作

19.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20.文化艺术业

21.体育业

22.娱乐业

【责任编辑:钱艳红 】 【内容审核:黄瑞月 】 【总编辑:黄念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