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局荣获2016年度全市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评优秀单位

25.08.2017  10:52

 

      日前,许昌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下发《关于2016年度全市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评情况的通报》,许昌市国土资源局被评为《2016年度全市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考评优秀单位》。

      近年来,许昌市国土资源局围绕保稳定、保民生、保增长大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社会稳定、服务经济发展、实现服务人民为根本要求,以公正和效率为主题,积极履行平安建设职责,认真完成全市宗旨和平安建设的工作各项任务。为加强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全面加强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了突发性公共安全事件处置预案等工作方案,为综合治理暨平安建设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为确保综合治理工作有效落实,实行了综合治理工作责任人制度。局党组与各科室、单位签订了《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本区域综合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同时,坚持把综合治理工作作为综合实绩考评的重要内容,并实行一票否决制,凡是工作中出现问题、本科室(单位)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不列入评先树优行列。为推动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先后采取多项措施、开展多项活动,将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具体工作当中。健全工作制度。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局里研究制定了《安全保卫制度》、《车辆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工作制度》等。全力开展严打整治工作。制定了社会治安突出问题排查整治方案、意见等,措施具体可行,单位内部及单位所属居住小区未发生一起可防性刑事案件,创造了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有力的保证了广大干部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加强公共安全工作。健全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了防火等多项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实战演练,加强单位治安秩序管理,全年未发生一起治安案件。重点开展信访工作。多次召开维稳工作专题会议研究,制定了维稳工作方案,指定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有维稳信息员负责具体工作,及时解决上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