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综合执法迎击“食”面埋伏 ——“法在身边”系列谈之五

07.11.2014  10:34

  天气渐寒,一碗热气腾腾的羊肉汤无疑是许多人的“最爱”。然而,继央视新闻频道曝光成都“香精造羊肉汤”的消息之后,记者走访郑州市场发现,不乏街头羊肉汤小店为节省成本,拿“羊肉粉”来为产品提味、增色的现象。(见11月4日《河南商报》)

  从三聚氰胺奶粉到染色馒头,从化学火锅底料到硫磺生姜,不断袭来的食品安全问题,让我们难免生疑:下一个被曝光的问题食品将是什么?依靠媒体曝光来推动食品安全问题的解决,是否太过被动?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本质上是法治经济。无论是诚信经营还是市场契约,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就是法治支撑。我们可以寄希望于企业道德自律,但市场经济既然被冠以市场之名,就不能忽视商人逐利的本性。利益追逐之下,道德不显之处,应有法律接位,也只有把法律、制度的篱笆扎牢,道德才不至于无限滑坡。保障食品安全是食品生产经营者、监管部门和各级政府的法定责任,需要严格守法,罔顾法律者必将付出高昂的违法成本;需要强

  化监管,日常监管硬起来才能让违法行为无处藏身;需要公平执法,鼓励、呵护合法诚信经营,打击、严惩非法违规经营。这些虽不是一朝一夕之功,却是强基固本之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大幅减少市县两级政府执法队伍种类,重点在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等领域内推行综合执法,有条件的领域可以推行跨部门综合执法。食品监管是个系统工程,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错就会前功尽弃,只要有一个部门不努力就有空子可钻,容易产生所谓“九龙治水治不了水”的怪状。推行综合执法,就为此类取证难、查处难、处罚难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指出了一条有效、可行的执法路径,不仅能提高执法效率、整合执法力量,更能刹住执法部门之间相互推脱的不良风气。

  如此,一碗健康安全的羊肉汤,才能端上老百姓的餐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