潢川县2014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03.03.2015 13:11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潢川县2014年第二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土地治理项目
项目编号:HCNK-2014-2
二、项目简要说明
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工程规模及范围:潢川县桃林铺镇黄集村高标准农田建设0.8万亩
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
第一标段:1-8#渠,二分支1.5公里渠,配套建筑物59座,水泥路1.5公里
第二标段:9-20#渠,二分支1.05公里渠,配套建筑物69座,水泥路1.71公里
第三标段:21-29#渠,二分支1.2公里渠,配套建筑物122座,水泥路2.29公里
第四标段:新建东杨营提灌站,30-44#渠,配套建筑物100座,水泥路2.8公里
第五标段:植树0.4万株
第六标段:第一至五标段施工项目的监理
4、建设地点:潢川县桃林铺镇黄集村
5、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不得分包、转包
6、工期要求: 45 日历天
7、质量要求:合格
8、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第一、二、三、四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需具备建筑或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或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该项目全程管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4、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7、投标单位可对以上多个标段进行投报,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若一个企业在多个标段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标段先后顺序(施工1-4标段)推荐中一个标段。
(二)第五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者城市园林绿化叁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者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在其它项目中担任职务;
4、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第六标段:
1、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
3、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含中级)职称,投标时没有在其它项目上担任项目总监;
4、2011、2012、2013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提供审计报告);
5、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信息
1、请有兴趣的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于2015年3月3日至2015年3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证明材料及有关资料到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适用于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的)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4)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6)开户许可证(原件)
(7)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8)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
(9)拟派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原件)
(10)项目总监的职称证书(原件)
(11)从公告发布之日起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资料中的证明材料需在有效期内。
购买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供两份上述全部证明材料原件的影印件并加盖公章。上述所有原件将进行现场审验,装订成册的资料由招标人留存备查。
2、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经理招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如需更换,必须提供有法人签署的书面申请并加盖单位印章。
3、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5年3月4日。
4、招标文件售价:600元/本。(不含图纸)(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15年03月25日上午9时00分,申请人应于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资格申请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事项
1、开标时间:2015年03月25日上午9时00分
2、开标地点:信阳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具体开标厅见当日指示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信阳市政府采购网》及《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潢川县农业开发和扶贫开发办公室
地 址: 潢川县县政府二楼
联系人: 李延年
电 话: 0376-3901166
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地 址:郑州市管城区郑汴路玉凤路交叉口向南500米升龙环球大厦C座2404室
联系人:苏女士
电 话:0371-55980077
邮 箱:[email protected]
中技国际招标公司
2015年3月3日
本文来源: 政府采购
03.03.2015 1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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