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14.07.2017 22:06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1.项目名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广场维修改造工程项目
2.项目编号:豫财竞谈-2017-1011
二、项目简要说明
2.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2、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技术参数及要求)
2.3、招标控制价:25万元
2.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8 日历天。
2.5、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2.6、质量:合格
三、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3.1、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并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2015或2016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3.3、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3.8、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领取:
报名资料:
(1) 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2)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3) 2015或2016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材料;
(4)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7)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8)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以上证件报名时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携带以上资料到郑州市郑东新区东风南路七里河南路云峰B座3316室报名领取谈判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 2017 年 7 月 14 日至 2017 年 7 月 18 日 ,每天上午 9:00-11:12:00下午14:00-17:00时(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17 年 7 月 19 日上午9:30整(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性文件,不予受理。
六、响应性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 :郑州市金水路15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的会议室。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将在《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官网上发布。
八、项目联系电话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371-65688796
2017年7月14日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14.07.2017 22:06
关于地面及路面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的公告
一、项目概况:
1.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
关于河南省外事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