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694:南阳引丹灌区张沟水库续建输水管道工程施工四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DEC-NY-2014-023
1、招标条件
南阳引丹灌区张沟水库续建输水管道工程,已由河南省水利厅以豫水计[2013]78号文件和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设计[2013]1786号文件先后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省级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南阳引丹灌区张沟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四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此招标主要建设内容为:输水管道供水规模为3万立方米/天;建设取水工程一处、倒虹工程4处、顶管工程8处,埋设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管14.9公里、钢管1.54公里和阀门井、检修井等设施。
2.2 招标范围
第四标段:工程内容为(桩号9+925-12+800)及输水管道建筑工程等;
2.3 工期要求:6个月。
2.4 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拟任项目经理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2011年6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良好的信誉。(4) 2011、2012、2013年度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2投标企业必须在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备案(以网上公示为准)。行政主管部门对不良行为进行通报的投标单位不予受理。
3.3投标单位所报拟承担的施工标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有在建工程。
3.4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无行贿记录证明的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内);最近三年内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清欠办”出具证明)。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3.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报名携带资料
4.1施工标段
施工标:须持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书、公司法人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类似工程业绩(指此前已组织施工过的水利水电工程方面涉及供水管道修建的相应施工业绩)证明材料等有关原件。
4.2须携带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企业备案网页证明,并在网页证明上加盖单位公章。
4.3拟派施工标段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相应职务,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4.4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记录证明(无行贿记录证明的出具时间在报名期间内);最近三年内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由投标人企业注册所在地政府“清欠办”出具证明)。
4.5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2套(复印件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4年6月23日~2014年6月27日(法定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8:00在鼎泰商务酒店(南阳市工农路与建设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北)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图纸。
5.2 招标文件发售:施工招标文件售价贰仟伍佰元(¥2500.00元)/套,图纸伍佰元(¥500.00元)/套,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水利网》及《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南阳引丹灌区张沟水库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 系 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0377-62160056
水行政监督部门:邓州市水利局
电 话:0377-62112973
地 址:邓州市文庙街027号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淮河路131号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3419921327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