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继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

01.06.2016  20:55

    民政部30日发布的新闻稿称,“十三五”时期,是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民政部将继续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努力使养老服务业成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成为扩大内需、增加就业、促进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       民政部指出,近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下,我国民办养老机构快速增加,民间资本参与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程度、深度和广度不断加深,在有些地区,民办养老机构的数量已经超过政府办养老机构,民间资本日益成为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重要参与和推动力量。       截至2015年底,全国各类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共计104899个,养老床位总数约为669.845万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为30.2张。其中,全国民办养老机构达到13677家,占比29.3%。全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已基本覆盖城镇社区和50%以上的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和产品更加丰富,市场机制不断完善,管理运行机制正在从政府主办向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参与转变。       民政部同时指出,由于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的束缚,长期以来制约民间资本参与的用地难、用人难、融资难、税费减免难、运营难等问题依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迫切需要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优化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       为此,民政部表示,下一步将从如下几个方面推动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       一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社会氛围。以宣传为先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的作用,针对不同类型的老年群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促进传统养老观念向新型养老观念的转变,增强全社会支持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意识。       二是强化政策扶持,优化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政策环境。通过政府购买、协调指导等方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支持采取股份制、PPP等模式建设或发展养老机构,重点发展养护型、医护型养老机构。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养老产业发展。保障用地需求,落实税费减免、水电气热费用优惠等政策。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改善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融资环境。各级政府福彩公益金50%以上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并将支持民办养老服务发展作为重点。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增加对养老服务业及其建设项目信贷投入。积极探索拓展养老服务业市场化融资渠道。       四是加快人才培养,增加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智力资源。支持高等院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增设养老服务相关专业和课程,加快培养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的专门人才。依托院校和养老机构建立养老服务实训基地。加强老年护理人员专业培训。积极改善养老护理员工作条件,提高职工工资福利待遇。       五是加强监督管理,提升民间资本投资养老服务业的规范化水平。健全政府领导、民政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合力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业的工作格局。完善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健全养老服务的准入、退出、监管制度。制定和完善分类管理等支架性养老服务标准,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监督管理。       有分析称,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将对我国养老产业的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养老医疗、养老地产及养老服务等相关领域将迎来发展良机。(编辑:谢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