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检察院统筹抓好统计质量与统计服务着力提升检察统计工作水平
近年来,河南省检察院统计工作着力在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强化统计监督、深化统计服务上下功夫,取得了较好成绩。2008年以来连续被高检院办公厅评为全国检察机关统计数据质量先进单位,2009年被河南省统计局评为省直部门统计工作优秀单位。
一、党组高度重视,为做好统计工作营造良好环境。一是重视运用统计数据进行决策。河南省检察院党组十分重视在统计分析、统计监督中发现问题、指导工作,经常交任务、出题目,指示办公室开展统计检查和调研,形成成果服务决策。二是关注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河南省检察院党组把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作为推动工作落实、检验领导干部作风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要求对异常统计数据进行专项审核检查,严查统计违法行为,提高统计数据质量。三是关心支持统计工作。根据工作需要适时举办全省检察统计培训班,由分管统计工作的省院常务副检察长出席并讲话,不仅对统计工作、统计人员提出严格要求,而且对该省各级检察院领导如何重视关心统计工作、如何运用统计成果进行决策,如何积极帮助协调解决统计工作遇到的困难提出明确要求。
二、加强统计执法检查,严防统计数据失真、造假。一是突出检查重点。围绕反映检察工作成绩的重点数据、领导关注的突出问题、业务部门开展的专项工作、以及统计报表反映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选定检查项目,有计划、分类别地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二是灵活确定检查形式。根据工作需要,通过组织各地自行检查和上级院抽查相结合,办公室系统检查和多部门协同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确保检查取得实效。三是检查方法务实深入。日常数据审核坚持人工审核与计算机工具审核相结合,现场检查坚持核对报表与原始卷宗资料是否一致,发现有疑问的地方当面询问核实,检查结束当场向被检查单位如实反馈检查结果,提出改进意见。四是重点检查基层。2005年以来,该院每年都要确定2到3项内容,选择20个左右基层检察院作为检查对象,特别是把同等情况下主要业务数据升幅较大的单位,办案大户以及全国、全省先进检察院作为重点检查对象。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基层业务部门在统计工作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帮助其提高统计水平。五是重视检查结果运用。对审核检查结果及时向各市级检察院、本院各业务部门通报,而且针对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分门别类,归纳整理,把其中代表性的问题反映到全年、半年检察长会议领导讲话和检察业务工作统计分析中。2009年,该院在全国检察机关统计工作会议上介绍了开展统计执法监督的做法。
三、开发运用统计成果,着力搞好统计服务。一是做好日常统计服务。坚持在做好报表的基础上,每月向省检察院领导、业务部门报送检察业务动态分析,对各项业务工作的主要数据进行同期对比、地区对比,每季度报送全省数据与全国数据同期对比分析,为领导及时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指导工作提供数字依据。二是拓展服务深度。每半年、全年对全省检察机关各项业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运用统计数据全面反映和评价各项业务工作的主要成绩和特点,客观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三是加强专题服务。围绕工作重点、社会热点和领导关注的问题,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和统计分析,服务领导决策。四是创新服务形式。运用多媒体演示手段,使统计分析内容更丰富,演示更直观,说服力更强。
四、强化统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统计人员素质。一是坚持抓好办公室系统培训。河南省检察院每两年组织一次全省规模的检察统计培训班,培训人员从各市级检察院统计员到市、县两级院统计员,再到主要业务部门内勤,范围逐步扩展。二是积极协助业务部门开展培训。该院办公室每年都派员参加本院相关业务部门组织的内勤培训班,讲授与该部门业务相关的统计知识,解决因内勤更换频繁、统计业务不熟造成的错填漏报问题。三是指导各地加强培训。在组织全省规模培训班的基础上,省检察院办公室经常协助指导各市级检察院办公室举办培训班,派员授课,指导工作。四是注重培训实效。培训内容从统计基础知识到计算机知识在统计工作中的运用,再到统计分析写作,讲授不断深入。培训形式由以授课为主到讲练结合,再到培训后现场组织考试,以考促训,培训效果不断增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