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召开市委统战工作暨市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05.05.2015  13:07

        4月29日,济源市召开市委统战工作暨市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传达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系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省委郭庚茂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总结近年来全市民族工作,安排部署今后一段时期民族工作,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代表。市委书记王宇燕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宗长青主持会议。在家的市委常委以及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分管领导出席会议。
        王宇燕同志就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做好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工作,突出三点要求。
        一是立足“三个特别”,加强民族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习总书记提出的“三个特别”(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维护民族团结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的好干部标准,大力培养和造就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聚居地区各族干部、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代表人士、民族工作部门干部“四支队伍”。要严格落实少数民族人口千人以上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至少配备1名少数民族干部的规定。要切实抓好民族村(居)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完善党政领导干部与少数民族代表人士联系制度,多同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和知识分子“交朋友”、“结对子”,使团结更亲密、感情更融洽。
        二是要“输血”和“造血”相结合,抓好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 加快出台我市《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实施意见》,采取“输血”和“造血”相结合的方式,不断增强民族聚居村(居)自我发展能力;要加大对少数民族的政策扶持力度,在基础设施建设、特色优势产业、文化教育事业等民生实事方面予以政策倾斜。积极支持少数民族特色餐饮、皮鞋加工、交通运输等民族特色产业发展。落实好少数民族困难群众的扶贫救助、清真食品安全保障等工作。实实在在解决好少数民族学生上学难、就餐难等现实问题,切实为少数民族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
        三是要抱成“石榴子”,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要以民族宗教政策“六进”和回汉友好村联谊等活动为载体,持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利用报刊、电视等宣传媒体,在全社会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加强少数民族外来人员的服务和管理,不断加强基层网络建设,实现城市民族工作“有机制、有人员、有网络、全覆盖”,努力引导全市各族群众要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形成民族团结进步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