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四结合”深化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18.08.2017  20:52

孟州市审计局在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中,采取“四结合”的方式,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

一是在审计内容上,全面审计与突出重点相结合。以正常的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为依托,对其所在部门、单位履行经济管理职责暨财政财务收支和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同时重点关注领导干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单位“三项经费”支出情况,以及贯彻中央政策措施、经济发展、结构调整、防范化解风险、环境保护、民生改善、廉政建设等情况进行审计。对领导干部经济职责履行及其效果情况,通过审计作出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

二是在审计方法上,多措并举与注重实效相结合。坚持经济责任审计与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审计与审计调查相结合,经济责任审计与专项审计相结合,重点揭示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从体制机制上分析问题、提出建议,为党委、政府决策服务;着重核实重大经济决策所产生的效果,为客观评价干部提供依据,进而提高领导干部管理经济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在审计结论上,同步审计与责任区分相结合。形成审计结论时,在明确领导集体的总体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对两名审计对象的责任分别进行界定,明晰党政两个“一把手”各自的经济责任。审计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在履行经济决策、管理、执行过程中所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不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事求是地逐个进行责任界定,保证审计质量和审计结果的运用效果。   四是在结果运用上,发现问题与移送处理相结合。在推动审计发现问题线索和移送上,该局坚持每年终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所有结果汇总成册,并呈送市经济责任领导小组每位成员,同时抄送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备案。今年受孟州市委组织部门委托对14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截至目前已完成4名,正在实施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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