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2013年度第一、二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及2011年度应急结余资金项目第三标段三次招标公告

25.08.2014  16: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禹州市2013年度第一、二批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项目、移民后期扶持结余资金项目及2011年度应急结余资金项目已由许昌市水利局、许昌市财政局以许市水【2013】159号、【2013】160号、【2013】227号和【2014】7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招标人为禹州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第三标段进行国内三次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文化大院(总建筑面积468.1㎡)一处、道路硬化十一处、排水沟整治二处、重力坝(坝长36.6米m,高8.5m)一处、生产桥(共长39.5m,全宽5.0m)一座;总投资约550万元,本次招标第三标段约49万元。

2.2建设地点:禹州市境内;

2.3招标范围: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八个标段,本次对第三标段进行三次招标;

        三标段:古城镇李黄村生产桥、梁北镇大席店村道路硬化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三标段:

3.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4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1.5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具有201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施工合同为准);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如有在建,其投标资格将被取消;

3.1.6拟派技术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2投标企业所有拟派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以社保证明为准)

3.3企业具有2011年1月1日以来类似项目业绩(以施工合同为准);

3.4具有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证明(自报名至开标之日保持有效)

3.5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债务;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其投标不予接受;

3.8具有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人对报名资料的审验不作为对投标资格的最终认定,评标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报名时间和地点

4.1报名时间:2014年8月25日至2014年8月29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4.2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期限内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网上报名。详情查看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www.xczbtb.com)  首页左上角<网上报名须知>。

5.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交的资料

5.1法人代表(携带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2委托代理人的社保证明,劳动关系证明;

5.3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一份;

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三套(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领取时间:2014年9月1日至2014年9月5日上午  8:30  时至  11:50  时,下午15: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

6.2领取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行政服务大厅五楼)。地址:三里桥路中段。

6.3招标文件每套  1000.00元,售后不退。

6.4本项目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购买。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开标评标地点: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管理中心(许昌市行政服务大厅五楼)。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踏勘现场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费用自理。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水利网》和《许昌市招标投标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10.  联系方式

招标人:禹州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赵先生 

电    话:0374-606862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许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1012室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15038913576

市水行政监督部门:许昌市水利局

电    话:0374-6061937

县水行政监督部门:禹州市监察局驻水利局监察室

电    话:0374-6068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