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人民检察院关于2013-2014年政法专款结余资金业务装备购置公开招标公告
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受叶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对2013-2014年叶县人民检察院政法专款结余资金业务装备购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采购项目名称: 2013-2014年叶县人民检察院政法专款结余资金业务装备购置
采购编号:YZC2014-GB-224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 执法记录仪、便携式打印机、电脑等设备的购置。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便携式打印机、电脑需是《第十六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
3.2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含500万元)及以上;
3.3 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4 具有河南省公安厅颁发《安全技术防范》二级及以上资质;
3.5 须提供针对本项目所投执法记录仪及电脑产品的制造商厂家授权书;
3.6 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7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8 本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领取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携带 “投标人资质要求”的资料3.2-3.7款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于2015年1月27日至2015年 2 月 2 日正常工作时间(截止日期为2015年2月2日下午5点30分),到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 通过前述报名者,可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 2 月 16 日上午 9 时
地点:平顶山市凌云商务宾馆三楼会议室。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 “平顶山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叶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375-8627511
代理机构:河南汇龙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375-7073521 13782431398
联系地址:平顶山市凌云路九天城尚院5号
邮政编码:46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