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政府首次建立统计信用制度

03.11.2015  21:46

      从11月1日起,绍兴市将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实行统计信用制度,旨在更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统计,维护政府统计数据生产使用良好秩序,保障数据真实可信,使统计数据真正成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重要依据,真正成为反映民生的重要标尺。这是绍兴市遏制造假,从数据源头上确保准确的一项新举措。 

  在刚出台的《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推进统计法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提出的建立统计信用制度,其中包括四个方面: 

  一、积极推进统计信用等级认证。在全市范围内有序推广企业统计数据诚信认证制和统计从业人员诚信档案制,由有资质的统计中介机构评估认证并出具报告,经政府综合统计部门审核认可后公布。 

  二、建立完善统计失信黑名单制度。按照“信用绍兴”建设总体部署,建立统计领域失信黑名单制度,确定统计上各类主体纳入失信黑名单的标准,规范失信黑名单信息构成、应用、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工作。 

  三、加快公示平台建设和增进信用信息应用。按照《统计上严重失信企业信息公示暂行办法》(国家统计局公告2014  年第3  号),市及各区、县(市)统计部门在门户网站上建立统计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企业的统计诚信信息和统计失信信息进行公示,各级政府要把统计信用信息纳入当地信用信息系统,与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转让等工作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