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参加河南省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

21.05.2014  14:20

各有关单位,各有关分工会: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国工会十六大及2014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委员会《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教学技能竞赛活动的通知》(豫教工〔2014〕1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我校参加竞赛活动的质量,有力推动青年教师教学技能与水平的提高,现就校内推荐评选活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内容及名额分配

本次高等院校的竞赛科目有汉语言文学与传媒科学、建筑工程学与机电工程科学、生命科学,涉及的学院及校内推荐名额为新闻与传播学院7人、土木建筑学院3人、机电工程学院4人、生物工程学院5人、粮油食品学院2人。

二、组织领导

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是河南省劳动竞赛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参加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是推动学校“质量建设”的重要教学活动。为加强对教学技能竞赛推荐选拔工作的领导,保证活动的顺利进行,学校成立教学技能竞赛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教学技能竞赛推荐选拔工作领导小组:

主    任:赵豫林

副主任:卞    科      李学雷

成    员:祝玉华      刘亚伟      尚恒志      王恒胜      胡    捷

李晓云      陈桂香      马晓录      乔发东      郑学玲

胡继云      何文高      马艳芳

办公室:胡继云      何文高      马艳芳

三、组织实施

1.校工会负责教学技能竞赛活动方案的制定、组织及相关材料总结报送;配合教务处做好课堂教学实录与评审。

2.人事处负责获奖教师的档案记录及相关待遇的落实。

3.教务处负责教学技能竞赛活动过程中的教学观摩、课程实录质量监控;协调新闻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与参赛学院安排好实录日程;按相关规定负责相关人员工作量。

4.各相关学院、分会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统一部署,制定切实可行的竞赛方案,认真做好组织、报名、选拔工作,认真组织参赛教师和学生在商定的时间内进行课堂实录,并按规定时间上报参赛教师需提供的所有材料。

5.新闻学院现代教育技术中心负责课堂教学实录时间安排,录制、后期制作。

四、竞赛要求

1.各相关学院、分会要坚持广泛参与的原则,以竞赛为契机,在教职工中掀起练技能,强素质,为教育事业做贡献的热潮。

2.各相关学院、分会要从创新教学理念、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手段、教学语言、提升教学水平、提高教学效果等方面具体考察教师的教学技能情况,并要抓好赛前培训和层层选拔、优中选优。按初赛成绩排序向学校推荐。推荐前,应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采取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方可推荐。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对未经选拔程序而直接申报者,一经发现,收回荣誉称号。

4.各相关学院、分会要认真做好宣传报道工作,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对先进的教学理念、教学手段、教学方法和教学经验要积极上报并组织推广应用。

5.参赛者年龄须在50周岁以下(196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且从事相关学科教学工作3年以上的一线教师。

五、表彰奖励

1.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设特等奖12名,高等院校、高、初级中学,电教系统12个科目各1名。高校组一等奖160名,二等奖220名,三等奖若干名。获奖者由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其中一等奖获得者由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授予“河南省教学标兵”称号)。

2.对获得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奖项者,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给予相应奖励。

3.凡参加河南省教学技能竞赛的教师竞赛成绩和考核成绩,均记入本人档案,作为今后晋级、评职、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注意事项

各参赛学院及参加竞赛者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1.“河南省教育系统2014年度教学技能竞赛申报审批表”1份(见附件,要求A3纸双面打印)。

2.20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1份(按第三人称填写)。

3.所授科目教案1份。

4.2012年以来有关获奖成果或荣誉称号的证书复印件(推荐单位负责查验原件并在复印件上盖章)。

5.同教案课堂教学实录DVD光盘1份(光盘实录音影限所教课程全过程,不得超时)。

6.上报的申报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教学教案(必须用A4纸打印)及课堂教学实录DVD光盘1份须在6月20日前报送竞赛办公室。

工会联系人:马艳芳  联系电话:67756661

地址:莲花街校区办公楼B304房间

附件:附件 .doc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