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干部要发挥正能量消灭“四种风气”

01.07.2015  00:11

6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刊登了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观点文章《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文章指出,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保持谦抑的品格,尤其要防止“四种风气”:  “骄气”、“义气”、“小气”、“暮气”。  越是在为党和人民作出贡献的情况下,越是在人们给予掌声和称赞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谦抑的品格。千万不能居功自傲,忘乎所以,把尾巴翘到天上去。(6月15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仔细观察身边纪检干部的日常工作、生活行为,我们会发现文章中提到的“骄气”、“义气”、“小气”、“暮气”或多或少的出现在纪检干部身上,如何消灭这“四种风气”,笔者认为纪检干部应该要时刻带头转作风、守纪律、讲规矩、树正气,不断积累正能量才能杜绝、消灭“四种风气”。

一是要转作风消灭“骄气”。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惩治腐败成果持续扩大,纪检干部在群众心目中的正面形象日益增大,一些纪检干部认为在反腐事业上取得了一些成绩,出现了“骄气”现象。其实,这是一种从思想上还没有彻底转变作风的具体表现,越是在这个关键时刻越要保持谦抑的秉性,转化和保持住良好的工作作风,才不会发生“骄兵必败”的事情。

二是要守纪律消灭“义气”。中国是个讲究所谓“义气”的人情社会,好像不讲所谓“义气”就失去了朋友,其实,这种“义气”很狭义,作为纪检干部应该明白,平时讲“义气”不守纪律,最终就会出大事反而是害了别人,要牢记平时早提醒、常提醒守纪律就不会犯大错误,才是真正的在帮助别人。

三是要讲规矩消灭“小气”。纪检干部不能只专注于主业主责,而是要讲规矩,既要低头做事也要抬头看路,必须在党的统一领导下,围绕大局、服从大局来开展工作,确保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方向。。

四是要树正气消灭“暮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时期、新常态下,作为纪检干部一定要保持正气、锐气,发挥积极的正面能量消灭惰性,尤其要克服工作中“固步自封、惯性思维”等的懒惰行为,要深刻领会运用“三严三实”,以过硬的本领进一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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