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盟员何富春荣获“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

29.09.2019  13:30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颁发了“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我校民盟盟员、年近九旬的老同志何富春获此殊荣。
      9月24日,民盟焦作市委副主委卫明星,市委副主委、我校民盟主委李东艳一行,在校党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张世锋、副部长刘琼、我校民盟原主委曾玉凤等陪同下,专程到何老家中慰问走访,为其送上“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和鲜花,以示祝贺。
      在和谐融洽的氛围中,大家围坐一起,开诚布公地畅谈交流,共话伟大祖国70年取得的辉煌成就,共同展望祖国未来发展的锦绣篇章。张世锋、卫明星、李东艳代表学校党委、民盟焦作市委向何老表示诚挚的祝贺,祝愿何老健康长寿,阖家幸福。手捧纪念章,何老十分激动。他表示,这枚纪念章非常珍贵,承载着党和国家的关心和爱护,今后会倍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的名义,主要颁发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健在的老战士老同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获得国家级表彰奖励及以上荣誉并健在的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参战荣立一等功以上奖励并健在的军队人员(含退役军人)以及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作出杰出贡献的国际友人。为他们颁发“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纪念章,对他们进行特别嘉奖,旨在表彰他们为中国革命和建设发展做出的贡献。颁发纪念章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系列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凝聚力和感召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何富春,男,汉族,辽宁辽阳人,1945年11月参加革命工作,1986年9月加入民盟,先后在东北民主联军、东北煤矿管理局、双鸭山煤矿工业学校、东北地质学院、郑州煤田地质学校、河南理工大学等参加革命、学习、任教。现为河南理工大学资环学院离休教师,副教授,曾担任民盟焦作市第一、二届市委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