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外侨办传达学习市委《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

17.07.2015  17:47
      7月6日,中共平顶山市委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后,我办高度重视,于7月14日召开办党组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实施办法》,并研究部署学习落实工作。
      会议认为,《实施办法》针对当前我市党员干部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等十个方面,提出“十个严守”“十个禁止”,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的要求具体化、制度化、规范化”。《实施办法》的出台,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必然要求,同时也是关心爱护党员干部的必然要求。
      会议对贯彻落实《实施办法》提出了要求,一是班子成员要率先垂范。要从自身做起,认真领悟《实施办法》的要义和实质,提高思想觉悟,把贯彻好、落实好《实施办法》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二要认真组织学习。要把学习《实施办法》与“三严三实”相结合,纳入全办学习计划,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深入学习文件精神,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用纪律和规矩约束思想行为,力求在工作纪律、思想作风、反腐倡廉等方面取得实效,切实维护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三要抓好贯彻落实。要结合《实施办法》精神和本单位工作实际,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在外事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等方面制定具体的制度措施,抓紧制定我办实施细则,从制度上确保《实施办法》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