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纪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30.12.2016  09:06

  本报讯(记者 高超 刘勰)12月29日,省纪委再次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并对全省各级党政机关以及党员干部如何过“廉节”提出要求。这5起案例分别是:

  河南储备物资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许修雷公款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问题。2013年至2015年,许修雷在休假期间公车私用,且5次将产生的路桥费、油料费及司机差旅费共计6587.88元在单位报销。2016年4月,省纪委给予许修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河南科技学院副院长冯启高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2015年9月14日至18日,冯启高在老家办理其母丧葬事宜期间,河南科技学院77名院系领导、中层干部、教职员工先后在工作日从新乡等地驱车前往吊唁,冯启高未能制止,并违规收受上述人员所送礼金共计2.32万元。经冯启高同意,院办两名工作人员还在其老家留宿帮助处理丧葬事宜。2016年7月,省纪委给予冯启高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

  中国农科院郑州果树研究所原党委书记、副所长王志强(副司长级),原所长、党委副书记刘君璞(副司长级),副所长、纪委书记方金豹(正处级)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按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和中国农科院有关要求,王志强办公用房超标15.88平方米,刘君璞办公用房超标38.82平方米,方金豹办公用房超标20平方米。2016年3月3日,中央巡视组进行抽查时,该所才对领导干部办公用房超标问题进行彻底整改。2016年3月,王志强被免去党委书记、副所长职务,刘君璞被免去所长、党委副书记职务;2016年4月,省纪委分别给予王志强、刘君璞、方金豹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新蔡县委原常委、组织部长徐振生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4年10月下旬,徐振生让司机开私家车陪其赴西安看病,返程期间到武当山景区旅游。随后,其司机在新蔡县委组织部报销路桥费、油料费、差旅费等共计2115元。徐振生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6年4月,省纪委给予徐振生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降为正科级非领导职务,责令其退赔相关费用。

  固始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光金违规发放津补贴和福利问题。2013年1月至2月,固始县人民法院以案件补助、会审会签补助等名义,违规向法院干警发放津补贴共计84.99万元。2013年1月至3月,固始县人民法院购买茶叶等土特产共计22.91万元,用于给法院干警发放福利。对此,吴光金负直接责任。2016年7月,省纪委给予吴光金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违纪所得。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指出,“双节”临近,全省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以身作则、严守纪律,廉洁从政、廉洁用权,自觉做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的表率。全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意见、纠正“四风”作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把管和治更多体现在日常,抓常、抓细、抓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