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多地纪委通报一批违纪者 看看他们都是谁

11.07.2017  18:53

司马迁在《史记》中讲:“循法守正者见侮于世,奢溢僭差者谓之显荣。”“正”者,大道也。在正风反腐深入推进的背景下,仍有少数党员干部无视党纪,触碰“红线”,最终自吞苦果。近期,郑州、洛阳、南阳、信阳等地纪检监察机关就严肃处理了一些违纪者,并予以通报曝光。

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党员干部一定要敬畏法纪,常修身心、常防诱惑、常敲警钟、常正品行,将内心的精神力量外化为高尚的职业操守,升华为对理想信念的坚守。

1、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正县级干部袁文忠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洛阳市纪委消息:日前,经洛阳市委批准,洛阳市纪委对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干部袁文忠(正县级)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袁文忠在担任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职务晋升、调整,企业评奖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且对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违反财经法规负主要领导责任。

袁文忠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毫无党性原则和宗旨意识,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袁文忠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原庭长、副县级审判员杨克敏被开除党籍

据洛阳市纪委消息:日前,经洛阳市委批准,洛阳市纪委对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原庭长、副县级审判员杨克敏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杨克敏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品、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婚外其他女性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案件审判、量刑处理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杨克敏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杨克敏开除党籍处分;由市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给予杨克敏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洛阳市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木林接受组织审查

据洛阳市纪委消息:洛阳市文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木林(副处级)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接受组织审查。

4、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霍建刚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郑州市纪委消息:日前,经郑州市纪委常委会议和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霍建刚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霍建刚在任郑州自来水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贿赂32.705万元,被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七个月,并判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受贿所得依法追缴并上交国库。

5、南阳:通报6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桐柏县吴城镇民政所原所长王爱华侵占五保和低保补贴资金问题

王爱华利用职务便利,侵吞五保、低保补贴资金49420元。2017年4月10日,桐柏县监察局给予王爱华开除公职处分。5月22日,桐柏县纪委给予王爱华开除党籍处分。涉及违法问题已由司法机关处理,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淅川县九重镇民政所、敬老院原报账员黄静侵占五保集中供养资金问题

2015年12月,黄静将淅川县民政局拨付给九重镇的五保集中供养资金结余款41375元列为支出账,致使账目中冲出现金82750元。2016年7月,黄静在移交财务手续时,将该款据为己有。2017年5月17日,淅川县纪委给予黄静开除党籍处分。涉及违法问题已由司法机关处理,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西峡县重阳镇水峡河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朱书和,村委会副主任、会计郑春光违规套取危房改造资金问题

朱书和与郑春光编造危房改造资料,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10户群众上报为危房改造户,套取危房改造资金71550元,用于村务支出等。2017年5月9日,西峡县纪委分别给予朱书和、郑春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宛城区茶庵乡周庙村村委会委员、文书丁学习办理低保优亲厚友问题

丁学习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两位亲属办理低保,共领取低保资金5690元。2017年3月10日,茶庵乡纪委给予丁学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社旗县饶良镇刘岗村党支部书记张运东办理低保优亲厚友问题

张运东利用职务之便,违规为其父亲办理低保,并领取低保资金2778.8元。2017年6月8日,饶良镇纪委给予张运东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

★唐河县黑龙镇杨庄村党支部书记吴云旭、村委会主任刘兰友失职渎职问题

吴云旭、刘兰友对杨庄村村民所报危房改造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一户村民两次申领危房改造项目资金。2017年5月22日,黑龙镇纪委分别给予吴云旭、刘兰友党内警告处分。

(南阳市纪委)

6、信阳:通报5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浉河区柳林乡卫生院新农合管理员谢凯套取新农合统筹补偿款问题

2015年5月至2016年6月,谢凯利用其担任柳林乡卫生院新农合管理员的职务便利,以常年在外务工人员和门诊统筹人员的名义,虚报、套取新农合门诊统筹补偿款4.38万元。2017年1月,谢凯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罗山县东铺镇赢冲村村委会原主任康祖林贪污财政专项资金、违规收取新农合资金问题

2012年至2014年,康祖林在担任赢冲村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村财政补助文化项目专项资金1.12万元;违规向低保户和五保户收取新农合资金8800元。2017年1月,康祖林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光山县砖桥镇赵岗村党支部原书记陈明福失职失责问题

2015年,陈明福在担任赵岗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没有认真履行扶贫开发到户增收项目资金管理职责,致使赵岗村将国家扶贫专项资金9.65万元挪作他用。2017年3月,陈明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商城县五岔塘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冯保春贪污集体资金、截留危房改造资金、虚报冒领扶贫拆迁补偿款等问题

2011年以来,冯保春在担任五岔塘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利用职权,贪污、私分集体资金7.35万元;虚报冒领拆迁补偿4.14万元;截留群众危房改造资金8850元。2016年12月,冯保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淮滨县谷堆乡杜湾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杜复发虚报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

2008年4月至2016年1月,杜复发在担任杜湾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截留挪用2012年至2015年财政良种补贴款12.8万元、水稻保险赔付款1.13万元;虚报套取、挪用五保资金2.9万元;套取挪用危房改造资金2.93万元;挪用“六大员”工资款1.8万元。2017年5月,杜复发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信阳市纪委)

【责任编辑:靳静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