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广东佛山官员住4亩6层别墅 纪委约谈称“心静如水”
陆帜然
结合“广东省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省纪委官网“南粤清风网”即日起推出“案例实录”系列报道,深刻剖析广东省内近年来发生的腐败案例。首期推出的是“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陆帜然腐败案”,剖析已经成为政府官员的陆帜然不改“商人”本色,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家庭、小圈子谋取私利。
案件背景
受贿近200万元 一审被判11年
去年5月上旬,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外发布,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陆帜然,因犯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8年至2004年,陆帜然在担任原高明市西安区委书记、荷城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从中索取及收受他人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85.8万元,港币18万元。陆帜然的落马源于2013年的网络举报帖,该帖直呼陆帜然为“房霸”,资产过亿。
案情介绍
网络曝光
“房霸”住高层别墅还占路
2013年2月23日,网友“rtmdtg”在网易论坛发布题为《有图有真相,爆佛山市高明区一官员与其老婆儿子名下财产》的网帖,举报佛山市高明区人大常委会原常务副主任陆帜然及其妻儿拥有多处物业,其中包括居住的别墅、明城大量铺位及物业等,资产过亿。
网民图文并茂描述了陆居住的别墅占地4亩,其中建筑占地约400平方米,6层高,内部配有私人花园、篮球场和游泳池等等。该别墅还紧挨荷城街道办公大楼,陆将别墅与办公大楼之间的一条街巷前后两端围起来,当作自家停车场。
两日后,相同内容的网帖先后在网易论坛、天涯论坛出现,又被转载到佛山本地网站C2000和天天新论坛,随即引发轰动。2月28日,多家媒体进行相关报道,社会反响强烈。
3月13日,经市委同意,市纪委宣布对陆帜然立案调查。5月7日,经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市委批准,决定对陆帜然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