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启动实施Ⅱ级应急减排措施
郑州台记者张瑜报道:
针对此次空气重污染过程,国家环保部已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机制,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督促指导地方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据河南省环境监测中心12月18号发布的空气质量形势预报,19号至20号,郑州等市以中度污染为主,部分时间段可能达到重度污染,21号至23号为中度至重度污染。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启动郑州市空气重污染日预警应急二级响应,实施Ⅱ级应急减排措施。
除提醒大众采取健康防护措施外,还规定了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扬尘污染减排措施方面:1.全市建筑施工工地停止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土石方作业。2.停止城市建筑拆迁、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3.停止国省干线和高速公路土方作业。4.城区所有道路视天气情况加大机械化清扫、吸尘、冲洗、洒水和保洁频次,严禁出现道路扬尘现象。
燃煤污染减排措施:1.全市除保民生、安全、特殊工艺需要外的所有燃煤锅炉暂停使用。2.燃煤发电机组(热电联产机组在保证供热和电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限产,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3.运行的燃煤机组和燃煤锅炉必须使用全硫量低于0.5%的优质煤。4.市区建成区所有经营性燃煤炉灶暂停使用。
工业污染减排措施:1.按照应急减排限产、停产企业名单,落实企业限产、停产措施,实现二氧化硫、烟(粉)尘、氮氧化物排放量削减30%以上。2.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3.加大工业企业监管力度,确保企业做到稳定达标排放;对存在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的工业企业,依法实施停产整治。4.清理取缔“土小”企业(作坊)和非法燃煤小锅炉,对排查不到位、清理取缔不到位的,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5.工业企业做好物料堆场的“三防”措施,防止产生扬尘。
机动车污染减排措施:1.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务车停驶30%。2.城区内未安装油气回收治理设施或油气回收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储油库、加油站、油罐车,一律停止使用。3.加大执法力度,禁止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和摩托车等车辆在市区通行。4.严格机动车通行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外,实行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和过境货运车四环内限行。5.加大公交、地铁运力保障,加密营运班次,延长营运时间,增加清洁能源公交车的使用。
其它减排措施:严禁农作物秸秆、树叶、垃圾露天焚烧,严禁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烧烤。
请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根据职责迅速安排部署,加强三级督导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从12月20号起,每天17时前将本单位减排措施落实情况报送至市大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