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二级以上(含)医疗机构将设法制监督科

31.05.2017  08:21

  记者5月27日获悉,日前郑州市卫计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综合监管的通知》,从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强化执业自查自纠等6个方面加大医疗机构综合监管力度。

  通知明确要求,本月30日前,郑州市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应将法制监督科设置到位,并将科室设置情况报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综合监督处(科)、政策法规处(科)及卫生计生监督机构。据了解,法制监督科负责对医疗机构内的法律法规落实情况、依法执业情况定期进行自查,每月自查1次,每两个月上报1次;针对违法行为,随时发现、随时报告。具体职责为:列席医院重大决策集体会议,做好重大决策和重要文件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定期开展医疗卫生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范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业务科室落实相关医疗规章制度和规范,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等。(记者 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