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16家单位将被省纪委“约谈”

25.09.2015  11:16
□记者王园园 特约记者翟耀

雷霆之势的反腐不仅是“打虎拍蝇”,给一些单位和领导戴上“紧箍咒”也是省委和省纪委相当重视的事情。

去年,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要落实“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随后,全省绝大多数省辖市、直管县(市)和省直单位认真履行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两个责任”扛稳、抓牢、做实。但也有个别地方和单位把这个事“不当事”,成了“耳旁风”,没有按时报送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近期,省纪委将对“两个责任”年度双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的16家省直单位进行“约谈”。

把脉问诊

省纪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从全省的情况看,个别地方和省直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个别地方和省直单位党委(党组)“只挂帅,不出征”,当“甩手掌柜”,工作仍由纪委(纪检组)“全权负责”,表面上“全面领导”“大力支持”,但仍然沿用旧的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思想认识这个“总开关”的问题没有解决到位。比如,个别省管高校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报告,签发人却是纪委书记;一些省直单位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报告以机关党委的名义行文,有的甚至连“两个责任”的基本概念都搞不清楚。

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个别地方和省直单位把落实“两个责任”仅仅停留在开会、讲话、发文上,文件照抄照转,责任空转虚化,落实起来敷衍应付。

三是压力传导不到位。中央、中央纪委和省委多次就落实“两个责任”提出明确要求,但“上层九级风浪,下边纹丝不动”等现象仍然存在,工作压力层层衰减问题越往基层越突出。有的高高举起、轻轻放下,做表面文章;有的动作迟缓、问责乏力,走走过场;有的好人主义、一团和气,不敢担当。

开方治病“四剂强效药”直达病灶

对于漠视“两个责任”的现象,省委和省纪委也是“零容忍”,近期将约谈个别单位就是一种警告:你当“耳旁风”,我就念“紧箍咒”。

此外,省纪委针对“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再次敲响警钟,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广大领导干部认真贯彻省委“主体责任落实年”工作要求,结合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三查三保”活动,深入查摆在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牵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锏”,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到实处。

同时,省纪委还开出“药方”,针对“两个责任”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四条要求。

一是强化党章意识。“两个责任”是党章基本要求的回归和重申。全省各级党委(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深刻认识“两个责任”的重要性,学习贯彻党章,遵守维护党章,牢记党章要求,增强党章意识,维护党章权威,切实发挥党章管党治党“总规矩”的作用。

二是敢于担当责任。落实“两个责任”,关键看行动,根本在担当。各级党委(党组)要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党委(党组)负责人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首责、主责和全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自己、作好表率。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正风肃纪和纪律审查力度,坚决同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作斗争。

三是把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真正让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从党纪党规教育入手,让党员干部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自觉用纪律和规矩约束言行。用纪律和规矩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该提醒的尽早提醒,该纠正的彻底纠正,该查处的坚决查处,绝不能养痈遗患、放任自流。

四是从严追究问责。今年是省委确定的主体责任落实年,也是责任追究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实行“一案双查”,坚决做到“六个一律”从严问责,应追必追、追必从严,真正让问责成为常态。要加大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指名道姓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