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在红色预警期间停产,郑州一企业或面临最高50万元行政处罚

24.02.2019  20:51

郑州市人民政府于2月21日22时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调整为红色预警Ⅰ级响应,随后郑州市各环保部门立刻快速反应,对辖区内涉气企业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情况督导检查。

其中在郑州市金水区,金水环保局第一时间通过巡查企业、下沉网格、微信工作群等形式通知辖区涉气企业,分为6个督查组、1个暗访组开展督导检查。 2月24日上午,执法人员在河南好年景生物发展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厂的造粒车间正在生产,经调查该企业制订有《河南好年景生物发展有限公司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一厂一策操作方案》,方案要求红色预警期间停产,但是该企业未按要求执行停产管控,管控方案形同虚设。

河南商报记者了解到,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单位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其立案调查。根据《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该单位将面临5到5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被列入”郑州市诚信平台工业企业督导系统”。

金水区环保局还提醒各涉气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请严格遵守市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管控级别措施,不要存在任何侥幸心理,环保监察周末不停息!

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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