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交警曝光今年省内高速68台"红眼客车",看看都有哪些?

17.08.2017  19:02

当前正值在暑期旅游旺季,

旅游客车、公路客车和大货车流量叠加,

客运安全风险也相应增加,

暑期以来全国接连发生多起客车与货车相撞事故,

造成严重人员伤亡。

7月

7月份先后发生了河北承德“7.6”、张家口“7.21”等客车与货车相撞事故,造成严重人员伤亡。

8月1日

天津发生客货车相撞导致的群死群伤较大事故,事故造成4人死亡,48人受伤。

8月10日

京昆高速公路陕西安康段发生了一起特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6人死亡,13人受伤。

目前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非常严峻,道路交通事故风险将持续保持高位。为消除事故安全隐患,河南高速交警全面开展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持续曝光重点违法,深入开展夜查统一行动,依托缉查布控系统织密“高速天网”,严查违反“十不准”客运车辆和重点交通违法,多措并举强化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及面包车安全管理,消除重特大道路交通事安全隐患,确保群众出行平安。

违法曝光

曝光今年以来省内高速公路“红眼客车”

(共68台次)

案例

7月20日2时22分,一辆山东临沂到重庆的鲁QD3507 紫色宇通客车依然在兰南高速南阳段243公里由南向北行驶,违反了客车凌晨2时-5时禁行规定,被南阳高速交警电子警察依法抓拍。

从今年以来省内高速公路“红眼客车”违法情况来看,一是从违法总量来看 ,截止目前全省高速公路“红眼客车”违法总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近六成。二是从违法处理情况来看 ,绝大多数“红眼客车”违法客车司机都知道了自己违反凌晨2时-5时禁行规定,并及时进行了违法处理。三是从违法时间来看 ,一些客车司机很多都是超时十几到二十多分钟,认为自己就超时一会儿,抱有侥幸心理违法行车。四是从违法客车占比情况来看 ,省内“红眼客车”约占3成,其它省份“红眼客车”约占7成。

河南高速交警对客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发生交通事故或严重违法行为的,除依法予以处罚外,一律抄告车辆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安监、运输、旅游、教育等有关部门。

【警示】落实大客车驾驶人“十不准”,做到依法安全文明行车

为汲取陕西“8.10“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公安厅提醒和警示广大客车驾驶人在行车中坚决杜绝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十不准”,依法、安全、文明出行。

一、不准疲劳驾驶。 24小时内累计驾驶时间不超过8小时,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次停车休息时间不少于20分钟。夜间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二、不准在凌晨2时至5时行驶。 严格执行单程运行里程超过400公里的客运车辆,配备两名以上客运驾驶人。对于超长线路运行的客运车辆,保证客运驾驶人停车换人、落地休息,夜间2点至5点必须在停车服务区休息。

三、不准夜间22时至早6时在山区险路运行。对于三级以下(含三级)山区公路达不到夜间安全通行要求的路段,严禁客运车辆通行。

四、不准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客货混装、在高速公路违法停车上下乘客。

五、不准在驾驶期间接打手持电话。

六、不准驾驶逾期未年审、年检或年审、年检不合格的车辆上路行驶。

七、不准驾驶报废车、营转非客车营运。

八、不准故意遮挡车载卫星定位装置信号、破坏车载卫星定位装置。

九、不准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的客车。 确保车内安全带、安全锤、灭火器、故障车警告标志的配备是否齐全有效;确保安全出口通道畅通,应急门、应急顶窗开启装置有效,开启顺畅;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

十、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客车。

【严查】缉查布控织密“高速天网”,严查违反“十不准”客运车辆

为消除客运安全隐患,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陕西安康京昆高速“8·10”特别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的通报》工作要求,河南省公安厅高速交警总队一是深入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深刻汲取京昆高速公路陕西安康段秦岭1号隧道发生的特别重大事故教训,全面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将其作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一项有效措施,联合交通路政、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按照“有整治工作专班、有警示测速设备、有爆闪预警设施、有标示标线远端提示、有视频监控、有督导问责机制,无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无长时间交通拥堵、无多车追尾恶性交通事故”的要求,全面排查辖区路段隧道入口、隧道内、出口匝道、互通立交匝道口等重点区域的安全隐患,并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实行“户籍化”管理,进一步统筹强化交通运输、公安、安全监管等部门的日常沟通协作,切实形成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工作合力,提高道路安全水平。

二是开展集中交通违法查处行动。 牢牢抓住暑期、汛期等关键节点,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路面执法和通行秩序管控力度,以“两客一危”车辆和“营转非”大客车、重型货车、校车、工程作业车等为重点,重点加强对长途班线客车、过境客运车辆的检查力度,逐车督促驾驶人落实“五不两确保”(不超速、不超员、不疲劳驾驶、不接打电话、不关闭动态监控系统,确保乘客系好安全带,确保乘客生命安全)措施,严查“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和疲劳驾驶)等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严查道路运输车辆超范围运营、无资质非法运营以及客运车辆违规站外揽客揽货、凌晨2时至5时违规运营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有效加大对各类危害道路交通安全行为的震慑力度。

三是织密“高速天网”严查违反“十不准”客运车辆。 依托缉查布控系统、定点测速和区间测速系统织密“高速天网”,开展电子巡查,严查违反“十不准”客运车辆和重点交通违法,多措并举强化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及面包车安全管理。

四是全面强化夜间客车安全管控。 2时至5时,加大省界站周边、山区路段、长距离上下坡、隧道、涵洞等复杂路段的巡逻密度,利用鸣笛、喊话等措施,提醒接驳运输客车安全行车;对发现的违规运行客车,就近引导驶离高速公路强制落地休息,并在严格依法处罚后,将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转递、抄告。

五是加大“安全带=生命带”宣传力度,严格落实安全带使用制度。 加大“安全带-生命带”专项活动力度,集中组织在电视媒体、客运站、服务区、客车上播放《安全带-生命带》宣传片,并加大手机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带、使用安全带的氛围,有效提升客运车辆乘客主动佩戴安全带的意识;督促道路客运企业进一步做好客运车辆驾驶员发车前安全告知工作,提高车辆司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服务意识,在出站、上高速、出服务区等环节及时提醒乘客佩戴使用好安全带,确保乘客乘车安全。在路面执法过程中,要注意检查客运车辆乘客佩戴安全带的情况,发现旅客不佩戴安全带的,要及时提醒纠正。

六是联合执法,严管严查,严格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机制,依托交警执法站、公路超限检测站等,严把出站、出城、上高速、过境“四关”,最大限度把执法力量投入一线,提高路面见警率和现场查处率,营造严管严查的执法氛围。要严格执行《刑法修正案(九)》的规定,对从事校车或者旅客运输业务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举报】织密“警民微网”,警民携手严查客车违法

河南高速交警通过发动群众有奖举报客车超员等违法,织密“警民微网”,高速交警和群众通过“河南高速公安”微博微信互动,携手严查客车超员等违法,使客车违法陷入全民监督的海洋。欢迎社会各界和群众积极举报,电话举报:0371-68208110,微博微信举报:“河南高速公安”微博微信。同时高速交警介绍说,扫描车窗上“安全行”二维码查询车牌号举报更有效!只要客车一启动营运就在乘客和高速交警的携手监控中。

【责任编辑:靳静波 】